更新时间:2022.06.14
当事人对行政机关作出的违停罚款处罚申请行政复议的方式是自知道因为违停被罚款事项之日起六十日内提出行政复议申请,可以书面形式,也可以口头形式。但是法律规定的申请期限超过六十日的除外。
当事人对车辆违章认定不服的,可以在自知道交通执法部门作出该具体行政行为之日起六十日内,向有管辖权的行政复议机关提出行政复议申请。但是法律规定的复议申请期限超过六十日的除外。
对违章停车处罚不服,当事人可以向同级人民政府或上级业务主管部门申请行政复议,也可以提起行政诉讼,胜诉后可撤销违章。 1、当事人对公安交通管理机关作出的具体行政行为不服,可以自知道具体行政行为之日起60日内向上一级公安交通管理机关申请行政复议
可以申请行政复议的情形有: (一)对行政机关作出的警告、罚款、没收违法所得、没收非法财物、责令停产停业等行政处罚决定不服的; (二)对行政机关作出的限制人身自由或者查封、扣押、冻结财产等行政强制措施决定不服的等。
当事人集体提出行政复议的,可以通过共同推选诉讼代表人的方式进行申请。《行政诉讼法》规定,当事人申请行政复议应当自知道该具体行政行为之日起六十日内提出行政复议申请;但是法律规定的申请期限超过六十日的除外。
集体提出行政复议申请具体如下: 1、集体行政复议可以自知道具体行政行为之日起60日内申请行政复议; 2、因不可抗力或者其他正当理由延误法定申请期限的,应当自障碍消除之日起继续计算; 3、申请人可以书面或者口头申请行政复议,口头申请的,行政复
认为自身权益受侵害的当事人向人民法院申请行政复议的期限为:从公民、法人或者其他组织知道具体行政行为之日起开始计算。该期限一般是六十日内,但是法律规定的申请期限超过六十日的,则按其规定的期限进行申请。
撤销行政复议的申请书上应当载明申请人的相关信息,及先前所提交的行政复议申请书的内容和事由等,写明撤回行政复议申请的请求,最后在末尾签字或盖章,注明申请日期即可。