更新时间:2022.07.29
承揽合同与建设工程合同的相同点: 1、均以完成一定的工作并交付工作成果为标的; 2、合同的标的物具有特定性; 3、承揽人或施工人的工作均具有独立性; 4、均具有一定的人身性质。
劳动合同纠纷与雇佣合同纠纷区别:劳动合同纠纷适用劳动仲裁前置,雇佣合同纠纷签订仲裁协议才能申请仲裁;劳动合同纠纷适用《劳动争议调解仲裁法》、雇佣合同纠纷适用《仲裁法》;劳动合同不履行、非法履行所产生的责任有民事上的责任和行政上的责任,雇佣合
合同履行地应为合同规定义务履行的地点。承揽合同主要是以承揽方按照定作方的特定要求完成加工生产任务为履约内容的,承揽方履约又是以使用自己的设备、技术,人力为前提条件的。因此,加工承揽方所在地应为合同规定义务履行的地点,即合同履行地。
承揽合同与建设工程合同的区别为:1、主体不同,建设工程合同的发包人一般为建设工程的建设单位,承包人为具有从事勘察、设计、施工业务资格的法人,承揽合同对主体没有特别的要求;2、合同标的的限定性不同,建设工程合同的标的一般较大,承揽合同无限制;
一、合同的主体不同 承揽合同的主体为一般主体,承揽人即可以是具有相应的资质的法人,也可以是其他单位或者个人,定作人可以是自然人、法人和其他组织。 建设工程施工合同的主体为特殊主体,法律对建设工程合同的发包人和承包人的主体资格均有要求。发包人
承揽合同与买卖合同区别有: 1、不同的目标。承包合同的目标是承包人按照定作人的要求完成并交付一定的工作成果。销售合同的目标是有偿转让标的物; 2、承包合同具有一定的个人性质。定作人选择承包人通常是基于对承包人能力、设备和技术的考虑,并决定是
《中华人民共和国合同法》(自2021年1月1日起废止)第二百五十一条、第三百九十六条分别规定了承揽合同和委托合同,承揽合同是日常生活中除买卖合同外最为常见和普遍的合同,委托合同又称委任合同,是指委托人和受托人约定,由受托人处理委托事务的合同
广义上的劳务合同是包括承揽合同的,狭义上的劳务合同仅指雇佣合同;而雇佣合同与承揽合同的区别在于: 1、合同双方在从事劳务活动中的地位与关系;前者是支配和从属,后者是相互独立的; 2、计酬依据和方式:前者计酬依据是劳务本身,后者依据则是劳动成
合同标的不同:技术合同的标的与技术有密切关系;而承揽合同的合同标的具有特殊性,即为定作人特定要求的物品。为了满足定作人的特殊要求而订立的,因而定作人对工作质量、数量、规格、形状等的要求使承揽标的物特定化,使它同市场上的物品有所区别,以满足定
承揽合同与劳务合同区别有:承揽合同是定作人给付报酬、承揽人按照定作人的要求完成工作交付工作成果的合同,劳务合同是以劳动形式提供给社会的服务民事合同。
根据合同法的规定,承揽合同与建设合同的区别在于标的、合同主体、签订方式不同。承揽合同标的一般为动产的定作物,建设合同标的一般为不动产的。就合同主体而言,法律对前者的签订主体没有特殊要求,但对建设合同的签订双方有一定的资质要求,如要求发包人为
兼职合同属于劳动合同。兼职,通常以小时计酬,实际上属于非全日制用工,可要求签署劳动合同,也能订立口头协议。非全日制劳动者在同一用人单位一般平均每日工作时间不超过四小时,每周工作时间累计不超过二十四小时,不得约定试用期。