更新时间:2023.07.11
交通事故责任认定不可以申请复核。对交通事故认定书不服,可以在收到道路交通事故认定书之日起三日内,向上一级公安机关交通管理部门申请复核,而且复核以一次为限。申请复核的时候要明确请求以及理由和主要证据。
交通事故责任认定书的复核时间为:出具后三天内可以提出复核。对交通事故认定书不服的,可以在收到道路交通事故认定书之日起三日内,向上一级公安机关交通管理部门申请复核,而且复核以一次为限。申请复核的时候要明确请求以及理由和主要证据。
当事人对道路交通事故认定或者出具道路交通事故证明有异议的,可以自道路交通事故认定书或者道路交通事故证明送达之日起三日内提出书面复核申请。当事人逾期提交复核申请的,不予受理,并书面通知申请人。复核申请应当载明复核请求及其理由和主要证据。同一事
交通事故责任认定书复核是30天。对认定书不服的,可以在收到道路交通事故认定书之日起三日内,向上一级公安机关交通管理部门申请复核,上一级公安机关交通管理部门会在30天内作出复核结论。
对交通事故责任认定书复核结果不服的,可以直接到法院起诉,要求法院重新划分责任。最后是以法院判决为准的,交警下达的事故责任认定书没有法律效力,只有法院判决的才是有法律效力的,也是最后的结果。
复核交通事故责任认定书的后果如下: 1、认为事实不清、证据不确实充分、责任划分不公正、或者调查及认定违反法定程序的,应当作出复核结论,责令原办案单位重新调查、认定。 2、认为事实清楚、证据确实充分、适用法律正确、责任划分公正、调查程序合法的
公安机关对交通事故责任认定复核后的处理具体如下: 1、上一级公安机关交通管理部门经审查认为原道路交通事故认定事实不清、证据不确实充分、责任划分不公正、或者调查及认定违反法定程序的,应当作出复核结论,责令原办案单位重新调查、认定。 2、上一级
不服交通事故责任认定书的审查程序如下: 1、当事人对道路交通事故认定有异议的,可以自道路交通事故认定送达之日起三日内向上级公安机关交通管理部门提出书面审查申请; 2、交通管理部门应当在收到当事人书面审查申请后五日内作出是否受理决定; 3、自
对交通事故认定书不服的,可以在收到道路交通事故认定书之日起三日内,向上一级公安机关交通管理部门申请复核,而且复核以一次为限。申请复核的时候要明确请求以及理由和主要证据。
当事人对道路交通事故认定有异议的,可以自道路交通事故认定书送达之日起三日内,向上一级公安机关交通管理部门提出书面复核申请。复核申请应当载明复核请求及其理由和主要证据。上一级公安机关交通管理部门收到当事人书面复核申请后五日内,应当作出是否受理
交通事故处理工作规范第六十六条省级和设区市公安机关交通管理部门应当组织具有道路交通事故处理中级以上资格的交通警察负责道路交通事故认定的复核工作。对道路交通事故认定进行复核时,交通警察不得少于二人。第六十七条上一级公安机关交通管理部门收到当事
不服交通事故认定书当事人可以自道路交通事故认定书或者道路交通事故证明送达之日起三日内提出书面复核申请,复核申请应当载明复核请求及其理由和主要证据。
交通事故责任认定书当事人对复核结果还是不服的,不可以到法院起诉 1、原告是与本案有直接利害关系的公民、法人和其他组织 2、有明确的被告 3、有具体的诉讼请求和事实、理由 4、属于人民法院受理民事诉讼的范围和受诉人民法院管辖。