更新时间:2022.06.20
劳动合同上要求加盖的都是企业的公章,这个公章必须是企业唯一的经过公安部门制作备案的公章,不能是财务章,不能是部门章,不能是合同章,否则就是不规范的。劳动合同的双方是企业和员工,企业要在劳动合同上盖章,员工要在劳动合同上签字,这样才是完善的形
劳动合同没盖公章不一定有效,如果盖了合同章或者是用人单位的法定代表人签字的有效,劳动合同由用人单位与劳动者协商一致,并经用人单位与劳动者在劳动合同文本上签字或者盖章生效。
不一样。分公司印章除可以对分公司内部文件进行盖章,对外签订的合同也是有效的,代表的是分公司的行为。分公司不具有企业法人资格,其不能独立承担民事责任,其民事责任由总公司承担。具体来说,分公司没有独立的财产,其所有资产都是属于总公司的,并作为总
总公司是不可以和分公司签合同的,分公司只是总公司的一个分支机构,与总公司是一体的。分支机构以自己的名义从事民事活动,产生的民事责任由法人承担;也可以先以该分支机构管理的财产承担,不足以承担的,由法人承担。
分公司签订合同和总公司在性质上是一样的。分公司签的合同和总公司签的合同在法律性质上完全是一样的,就是说合同的内容只要符合法律规定就受到保护。合同无效的原因不会是因为签合同的主体是分公司,关键是和分公司合作的项目,本来就应该和分公司签合同,分
不能。分公司和总公司签合同,相当于总公司为分公司制定了内部规则,不是合同。 分公司并不是独立法人,只是总公司的分设机构,权利义务还要总公司承担,分公司在总公司授权范围内可以对外签订合同。
公司法人不需要签订劳动合同。劳动合同,是指劳动者与用工单位之间确立劳动关系,明确双方权利和义务的协议。劳动合同只针对自然人,而公司法人是自然人的对称。它是具有民事权利能力和民事行为能力,依法独立享有民事权利和承担民事义务的组织,是社会组织在
与分公司签订劳动合同盖的章,可以是分公司的,也可以是总公司的。但是因为分公司本身不具有独立的法人资格,因此,不能对外独立承担民事责任,在这样的情形下,分公司签订的劳动合同,还是应该由集团公司承担相应的责任。
不能。分公司和总公司签合同,相当于总公司为分公司制定了内部规则,不是合同。 分公司并不是独立法人,只是总公司的分设机构,权利义务还要总公司承担,分公司在总公司授权范围内可以对外签订合同。
工作地点由总公司变成分公司之后理论上是需要重新签合同的,或者可以把劳动合同从总公司直接转到分公司,具体怎么操作看公司的安排,另外,虽然工作地点变更到了分公司,但员工的工龄肯定是要连续计算的,而且工作地点的变更必须要经过员工的同意才行。
不能签订合同,分公司并不是独立法人,只是总公司的分设机构,权利义务还要总公司承担。合同要双方协商签订,分公司没有法人资格,这种情况只有总公司一方有资格订合同,而分公司没有,相当于总公司为分公司制定了内部规则,不是合同。
分公司签合同盖分公司的公章就有效,分公司虽然不是独立的法人,但是一般也是领取营业执照了的,可以在总公司的授权范围内从事经营活动,可以对外签订合同。