更新时间:2022.06.02
房产过户需要以下这些资料: 1、不动产权属证书; 2、买卖、互换、赠与合同; 3、继承或者受遗赠的材料; 4、分割、合并协议; 5、人民法院或者仲裁委员会生效的法律文书; 6、有批准权的人民政府或者主管部门的批准文件; 7、相关税费缴纳凭证
房产去公证处公证需要带申请书、申请人的身份证明等。其中申请书中要写明申请人合其代理人的基本信息情况、申请公证的事宜以及公证书的用途、申请公证的文书的名字、需要提交的证明材料的名字、数量以及相关证人的名字、居住地址以及联系方式、申请人申请的具
离婚后,办理房屋过户应当根据不同情况,提交下列材料: (一)不动产权属证书; (二)买卖、互换、赠与合同; (三)继承或者受遗赠的材料; (四)分割、合并协议等。
离婚时房子过户需要的材料如下: 1.房屋所有权证书; 2.本人身份证原件、离婚证; 3.离婚协议或生效的法院离婚判决书、离婚调解书; 4.原房屋所有权证所附房屋登记表、房产平面图两份; 5.买房时的契税完税或减免税凭证。
1、房地产转移登记申请表。2、申请人身份证明。3、房地产权利证书。4、有关机关的决定书,房地产买卖合同书,(按规定需公证的,应提交公证的房地产买卖合同书)或经公证的房地产赠与书,或经公证的房地产继承证明文件,或房地产交换协议书,或房地产分割
离婚时房子过户需要的材料如下: 1.房屋所有权证书; 2.本人身份证原件、离婚证; 3.离婚协议或生效的法院离婚判决书、离婚调解书; 4.原房屋所有权证所附房屋登记表、房产平面图两份; 5.买房时的契税完税或减免税凭证。
依据我国相关法律的规定,办理房产过户需要以下这些材料: (一)登记申请书; (二)申请人身份证明; (三)房屋所有权证书或者房地产权证书; (四)证明房屋所有权发生转移的材料; (五)相关税费缴纳凭证; (六)其他必要材料。
房地产权转让应提交的资料有: 1、《房屋所有权证书》和《土地使用权证书》或《房地产权证书》原件。 2、买卖双方身份证(单位提交法人代表身份证复印件,法人代表证明书或营业执照复印件)。 3、国有、集体房地产转让需提供上级主管部门的批准证明原件
遗产继承需要四种材料。具体如下: 1、被继承人的死亡证明; 2、遗产证明; 3、死者生前单位或所在社区出具的亲属关系证明,亲属关系证明须详细写明死者的父母亲情况、配偶情况、子女情况,已死亡的人员可不写身份证号码; 4、其他证明文件,如独生子
继承房产过户需要的手续是:到居委会开具法定继承人证明,到派出所开具死亡证明;到区或市公证处办理继承权公证,到房地产测绘部门办理房屋面积测绘或转绘手续;到房地产交易中心申请继承登记,到驻场税务所办理税收核定换领新的产证。
1、拆迁前个人房产证原件或房产证注销证明; 2、安置房房屋产权证; 3、拆迁安置协议; 4、安置单位法人或其他组织的资格证明; 5、安置单位法定代表授权委托书; 6、安置人身份证复印件; 7、房屋权属登记申请表; 8、如被拆迁人已死,需提供
房地产继承公证需要的材料有: 1、被继承人的死亡证明; 2、继承人与被继承人的亲属关系证明; 3、继承人身份证明; 4、继承的房产证或其他证明文件; 5、被继承人生前立的遗嘱。 如果房屋通过法院裁决继承,通常继承人无法协商,需要向法院起诉,
1、交定金签定定房协议; 2、几日内准备首付款签定一式六份商品房合同; 3、所在地房地产交易备案科备案; 4、如果是银行贷款的就需要到所属银行办理银行贷款(或者是公积金贷款); 5、贷款客户在办理贷款同时需要提前交纳契税/印花税/维修基金/