更新时间:2023.02.24
第一,对共有部位和共有物承担的义务 (1)不非法占有的义务; (2)不非法加害的义务; (3)分摊管理费用的义务; (4)业主不得以不享有权利而不履行义务。 第二,共同管理的义务 (1)遵守业主公约、业主大会议事规则; (2)遵守物业管理区
夫妻之间的权利义务有: 1、夫妻对家庭共同财产享有同等的所有权和平等的处分权。 2、夫妻之间有相互扶养的义务。 3、夫妻之间有相互继承遗产的权利。 4、夫妻之间有生育权和计划生育的义务。
业主大会或者业主委员会,对任意弃置垃圾、排放污染物或者噪声、违反规定饲养动物、违章搭建、侵占通道、拒付物业费等损害他人合法权益的行为,有权依照法律、法规以及管理规约,请求行为人停止侵害、排除妨碍、消除危险、恢复原状、赔偿损失。
业主的权利有: (1)建筑物及其附属设施的维修资金,属于业主共有。经业主共同决定,可以用于电梯、水箱等共有部分的维修。 (2)业主可以自行管理建筑物及其附属设施,也可以委托物业服务企业或者其他管理人管理。对建设单位聘请的物业服务企业或者其他
被管制分子的义务有,守法和服从监督;经执行机关批准后行使言论自由等权利;向执行机关报告自己的活动情况;遵守会客的有关规定;以及经批准后才离开居住的市、县或者迁居。
留置权的权利义务有,权利为当债务人不履行到期债务的时候,可以留置动产并且优先受偿的权利,义务对留置物的保管义务,不得擅自使用,利用留置物的义务等。
(一)安全运输义务。承运人应依照合同约定,将托运人交付的货物安全运输至约定地点。运输过程中,货物毁损、灭失的,承运人应承担损害赔偿责任。 (二)承运人的通知义务。货物运输到达后,承运人负有及时通知收货人的义务。
1、交付不能。当出卖人不能向买受人交付标的物时,则构成根本性违约,除非出于不可抗力等免责事由,均应当承担违约责任。 2、交付迟延。 3、商品房的质量瑕疵。 4、商品房面积短少的责任承担。 5、关于房屋朝向、间距、位置不符合约定或规定的违约责
一、对装修中所用材料的材质、规格和等级书面作出规定; 二、防止装修公司在单项面积上做手脚; 三、防止装修公司在最后提供给客户的报价单中做手脚; 四、防止装修公司在材料进场时提供劣质的产品; 五、材料陆续进场时先进部分好的材料让你验收以求蒙骗