更新时间:2022.06.08
工伤保险费应当是由中华人民共和国境内的企业、事业单位、社会团体、民办非企业单位、基金会、律师事务所、会计师事务所等组织和有雇工的个体工商户按照法律规定缴纳,职工个人不缴纳工伤保险费。
如果职工参加了工伤保险,则工伤保险费由用人单位缴纳。用人单位应当按照本单位职工的工资总额,根据社会保险经办机构确定的费率来缴纳工伤保险费。而缴费费率是社会保险经办机构根据用人单位使用工伤保险基金、工伤发生率和所属行业费率档次等情况来确定的。
养老保险费由用人单位和职工共同缴纳,或者由个体户、无单位人员自主缴纳。根据相关法律规定,职工应当参加基本养老保险,用人单位和职工应当共同缴纳基本养老保险费。用人单位应当按照国家规定的职工工资总额的比例缴纳基本养老保险费,并记入基本养老保险统
按照工伤保险基金的实际支出数额来确定征收额度,做到收支平衡。用人单位必须按月向社会保险经办机构申报应缴纳的工伤保险费数额,经社会保险经办机构核定后,在规定的期限内缴纳工伤保险费。
工伤保险费应当是由中华人民共和国境内的企业、事业单位、社会团体、民办非企业单位、基金会、律师事务所、会计师事务所等组织和有雇工的个体工商户按照法律规定缴纳,职工个人不缴纳工伤保险费。
工伤保险费有用人单位缴纳,职工工人不缴费。根据《社会保险法》第三十三条、第三十四条、第三十五条规定,职工应当参加工伤保险,由用人单位按照本单位全部职工工资总额,适用社会保险经办机构核定的费率缴费,职工
离职后,根据离职的时间来决定公司是否当月缴纳社保。一般来说,月初及月中离职的,当月社保停缴,一般情况下当月公司不会给员工继续发工资了,社保缴纳需要扣除上月工资,不便于操作,而且员工的新单位完全有时间在
职工应当参加工伤保险,由用人单位缴纳工伤保险费。用人单位应当按时缴纳工伤保险费。职工个人不缴纳工伤保险费。用人单位缴纳工伤保险费的数额,为本单位职工工资总额乘以单位缴费费率之积。经办机构具体承办工伤保险事务,履行下列职责: 1、根据省、自治
工伤鉴定,即劳动能力鉴定的费用由工伤保险基金支付。在认定为工伤后,由用人单位、工伤职工或者其近亲属,向设区的市级劳动能力鉴定委员会申请进行劳动能力鉴定,并提供工伤认定决定和职工工伤医疗的有关资料。若用人单位参加工伤保险并且足额交纳保险费的,
工伤赔偿由谁来承担,需要依据具体情况确定: 1、如果用人单位为职工缴纳了工伤保险的,赔偿费用由工伤保险支付; 2、没有购买工伤保险的,赔偿费用由用人单位支付,用人单位应当按照相应的工伤赔偿项目和费用标准进行赔偿; 3、用人单位与工伤职工就赔