更新时间:2022.03.24
返还不当得利,除返还原来所取得的利益外,由此利益所产生的孳息也应一并返还。 返还不当得利的方式有: 1、原物返还,即当原物尚存时,应返还原物。 2、作价返还,即如果原物已不存在,则可作价偿还。
得利人没有法律根据取得不当利益的,受损失的人可以请求得利人返还取得的利益,但是有下列情形之一的除外:为履行道德义务进行的给付;债务到期之前的清偿;明知无给付义务而进行的债务清偿。
不当得利之债是债的种类之一。因无合法根据取得不当利益,造成他人损失而产生的行为人与受害人之间权利义务关系。因无合法根据取得不当利益,造成他人损失而产生的行为人与受害人之间权利义务关系。不当得利之债的权利主体是特定的,只能是因对方没有合法根据
不当得利是事件、无因管理是行为;不当得利是没有法定或约定的原因,一方获益、一方受损;无因管理是没有法定的或约定的义务,主观上具有管理他人事务的意思,客观上实施了管理他人事务的行为。
不当得利的构成要件有: 1、一方获得利益,包括财产积极增加与财产消极增加; 2、他方受有损失,包括财产积极减少与财产消极减少; 3、获得利益与受到损失之间具有因果关系; 4、获得利益没有法律上的原因,指缺少获得利益的法律原因或权利。 取得不
不当得利的构成条件主要是包括以下。 第一就是,一方取得财产利益是指因一定的事实结果而获得了或者是增加了财产或利益上的积累。 二、仅仅是一方有财产上的利益,而未给他人带来损失,那么不成立不当得利。 三、受益人取得利益与受损人所受损失间存在着因
不当得利之债是债的种类之一。因无合法根据取得不当利益,造成他人损失而产生的行为人与受害人之间权利义务关系。 不当得利之债的构成要件: (1)必须是一方受益; (2)必须使他方受损; (3)受益和受损之间有因果关系; (4)受益必须是无法律上
不当得利:指没有合法根据取得的利益,或事后丧失了合法根据而被确认为是因致他人遭受损失而获得的利益。 无因管理:管理人没有法定的或者约定的义务,为避免他人利益受损失而管理他人事务的。
不当得利案件根据民事诉讼法的规定应由被告所在地的法院管辖,只有对涉及不动产的案件才由不动产所在地的法院管辖。它与一般的民事案件管辖地的确定是相同的,因此其一般情况下都是由基层人民法院管辖。