更新时间:2022.04.11
工伤职工只要经治疗伤情相对稳定后,用人单位、工伤职工或者其近亲属就可以向设区的市级劳动能力鉴定委员会提出劳动能力鉴定申请。设区的市级劳动能力鉴定委员会应当自收到劳动能力鉴定申请之日起60日内作出劳动能力鉴定结论,必要时可以延长30日。
工伤伤残鉴定的程序: 1、首先向劳动能力鉴定机构申请,并提交相关资料; 2、劳动能力鉴定机构对当事人提交的资料进行审查; 3、审查完毕的,符合受理条件的就会受理; 4、依法作出鉴定,并将结果送达申请人。 一般在治疗结束之后申请。
工伤伤残鉴定最好是在治疗后伤情相对稳定时进行,工伤伤残鉴定可以由用人单位、工伤职工或者其近亲属向设区的市级劳动能力鉴定委员会提出申请,并提供工伤认定决定和职工工伤医疗的有关资料。
职工发生工伤,经治疗伤情相对稳定后存在残疾、影响劳动能力的,用人单位、工伤职工可以向设区的市级劳动能力鉴定委员会提出初次劳动能力鉴定申请。申请劳动能力鉴定的时限自作出工伤认定结论之日起最长不超过2年。
做工伤鉴定的最佳时间是等到伤痊愈后再做,因为一般劳动能力鉴定委员会也是以事故直接所致的损伤或者是因损伤所致的并发症治疗终结为准的。所以,医院一般可以对于当事人当前的伤情需要多长时间痊愈会有一个具体的时间点,就根据医院出具的医疗终结单为准。
用人单位、劳动者或者其近亲属向劳动能力鉴定机构申请鉴定的期间为:工伤职工医疗终结期满三十日内;而劳动能力鉴定机构应当从收到劳动能力鉴定申请之日起60日内作出劳动能力鉴定结论,必要时,作出劳动能力鉴定结论的期限可以延长30日。如果单位或劳动者
经治疗伤情相对稳定后就可以进行工伤鉴定。工伤鉴定是在申请工伤鉴定的职工被认定为工伤的基础上; 在其医疗终结或医疗期满之后,由设区的市以上劳动能力鉴定委员会对其工伤有关事宜进行鉴定的行为。
工伤伤残鉴定,一般说的就是工伤后劳动能力的鉴定,《工伤保险条例》第二十一条的内容规定,员工因工作导致工伤后,若想要申请工伤后劳动能力鉴定,最好是在工伤认定之后马上就做,如果伤情出现不稳定的情况,可以等伤情稳定后再申请工伤后劳动能力鉴定。在申
职工工伤后,一般在30天内进行伤残评估。依据《工伤保险条例》第17条的规定,按照《职业病防治法》的规定发生或者诊断或者认定为职业病的,所在单位应当自事故发生之日起30日内或者被诊断或者认定为职业病之日起三十日内,向统筹地区的社会保险行政部门
工伤后六十日内做伤残鉴定。工伤认定下来就可以直接去做伤残鉴定,提供工伤认定决定和职工工伤医疗的有关资料。如果用人单位要行政复议,伤残鉴定会暂时中止的。设区的市级劳动能力鉴定委员会应当自收到劳动能力鉴定申请之日起60日内作出劳动能力鉴定结论,
工伤认定后,伤残鉴定时间是经治疗伤情相对稳定后就可以申请,没有时间的规定。 按照《工伤保险条例》第二十一条规定,职工发生工伤,经治疗伤情相对稳定后存在残疾、影响劳动能力的,应当进行劳动能力鉴定。因此,申请工伤劳动能力鉴定鉴定的时间是在确认为
工伤伤残申请鉴定的时间没有限制,经治疗伤情相对稳定后存在残疾、影响劳动能力的,工伤职工或者其用人单位应当及时向设区的市级劳动能力鉴定委员会提出劳动能力鉴定申请。申请劳动能力鉴定应当填写劳动能力鉴定申请表,并提交下列材料: (一)《工伤认定决