更新时间:2022.11.30
不执行人民法院判决、裁定的,对方当事人可以向法院申请强制执行。强制执行就是人民法院按照法定程序,运用国家强制力量; 根据发生法律效力文书明确具体的执行内容,强制民事义务人完成其所承担的义务,以保证权利人的权利得以实现。
法院的执行程序终结是由于发生特殊情况,执行程序没有必要或者不能继续执行,从而结束执行程序,以后不再恢复。 执行终结,是民事执行制度的重要组成部分,它的产生和发展适应了中国目前司法实践的需要。实践中,不是所有的生效法律文书所确定的权利都能得以
针对人民法院已经发生法律效力的判决、裁定的被执行人,有能力执行而拒不执行,情节严重的就构成犯罪了。所以,执行法院有权对被执行人给予拘留。
法院终结执行不完全不管,只是暂时不管。终结执行是因为没有办法继续执行,继续执行没有意义。如果被执行人有了收入来源,或者有财产了,当事人仍然可以继续申请强制执行。
司法鉴定对结果的不服的,可以申请重新鉴定。当事人对人民法院委托的鉴定部门作出的鉴定结论有异议申请重新鉴定,提出证据证明存在下列情形之一的,人民法院应予准许: (一)鉴定机构或者鉴定人员不具备相关的鉴定资格的; (二)鉴定程序严重违法的; (
1、商标评审委员会收到申请书后,经审查,对符合受理条件的申请予以受理;对不符合受理条件的申请,不予受理,书面通知申请人并说明理由;需要补正的,通知申请人自收到通知之日起30日内补正。经补正仍不符合规定的,商标评审委员会不予受理,书面通知申请
当事人、利害关系人认为执行行为违反法律规定的,可以向负责执行的人民法院提出书面异议。利害关系人提出书面异议的,人民法院应当自收到书面异议之日起十五日内审查,理由成立的,裁定撤销或者改正;理由不成立的,裁定驳回。当事人、利害关系人对裁定不服的
如果当事人对劳动争议仲裁裁决不服的,就能够在收到仲裁裁决书之日起的十五日内向人民法院提起诉讼;如果仲裁裁决确有错误,而用人单位有证据证明的,还可以向仲裁委员会所在地的中级人民法院申请撤销裁决。
申请强制执行后,法院终结执行我可以提出异议,执行法院可另派员组织当事人就被执行人是否有财产可供执行进行听证,请执行人提供被执行人财产线索的,执行法院可就其线索重新调查核实,发现被执行人有财产可供执行的,可以继续执行。