更新时间:2022.12.24
口头遗嘱的有效条件为必须是被继承人处于危急情况下之下,如果不订立的话,也许将会没办法订立;口头遗嘱的订立必须要有两个以上的见证人见证;被继承人没有脱离危险或者脱离危险也没办法定订立书面遗嘱的,则此时口头遗嘱是有效的。
遗嘱人在危急情况下,可以立口头遗嘱。口头遗嘱应当有两个以上见证人在场见证。 危急情况消除后,遗嘱人能够以书面或者录音录像形式立遗嘱的,所立的口头遗嘱无效。 下列人员不能作为遗嘱见证人: (一)无民事行为能力人、限制民事行为能力人以及其他不具
遗嘱人在危急情况下,可以立口头遗嘱,口头遗嘱应当有两个以上见证人在场见证。危急情况解除后,遗嘱人能够用书面或者录音形式立遗嘱的,所立的口头遗嘱无效。 有效的口头遗嘱应当具备以下几个要件: 1、遗嘱人必须是处在情况危急时刻; 2、遗嘱人立遗嘱
口头遗嘱必须具备以下条件才能具有法律效力:(1)口头遗嘱只能在危急情况下订立。法律规定,只有在这种情况下立的口头遗嘱才具有法律效力;(二)立遗嘱人未死亡的,口头遗嘱无效。如果生命垂危的立遗嘱人通过抢救
口头遗嘱在紧急情况下有效,口头遗嘱应当有两个以上见证人在场见证,一般的无民事行为能力人和限制民事行为能力人、属于法定继承人或者受遗赠人是不能作为见证人的。在情况消除后,需要以书面形式建立遗嘱,对于立有
口头遗嘱必须具备相应的条件才有法律效力。 1.口头遗嘱只能在危急情况下“订立”,只有在这种情况下立的口头遗嘱才有法律效力。 2.若“危急情况解除”而立遗嘱人能够用书面或者录音形式立遗嘱的,口头遗嘱即失
问:本人与前妻陈××于1985年自愿结婚,并于1987年生下一女,后因感情破裂,于1990年离婚。离婚时我给了陈××4000余元,女儿归我抚养。不久陈××患病去世。在患病期间,陈曾对前往探望她的女儿说
有法律效力的遗嘱应当满足以下条件: 1、遗嘱的内容合法。不能够处分立遗嘱人无权处分的房产,并且还要为法定继承人中的老弱病残者保留必要的继承份额; 2、遗嘱人在立遗嘱时有遗嘱能力,即立遗嘱人在立遗嘱时具备完全行为能力,无行为能力人和限制行为能
父亲的遗嘱没有公证,若是符合法定的遗嘱要件,父亲留下的遗嘱仍然有法律效力。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民法典》的相关规定,根据订立遗嘱的方式不同,遗嘱可分为自书遗嘱、代书遗嘱、录音录像遗嘱、口头遗嘱、打印遗嘱和公证遗嘱。上述的几种遗嘱,都具备法律效
我国民法典第469条规定了,当事人可以采取书面的形式,或者采取口头的形式签订合同。而法律与行政法规明确要求需要采取书面形式的合同,必须通过书面的方式订立。目前我国法律并没有明确限制房屋租赁合同的订立形式,实践中也经常出现双方通过口头的方式订