更新时间:2022.07.03
结婚证遗失或者毁损的,当事人可以持本人或配偶的户口本、身份证向原登记机关或者派出所、所在单位、户籍所在地村民委员会,或者居民委员会办理遗失证明,原登记机关对申请人的档案进行查实,确认属实的,应该为申请人补办结婚证、离婚证。
补办出生证明一般只需要三步:第一,登报申明;第二,向原签发机构所在地县(区)级卫生行政部门提出补发申请;第三,带着补发申请表到卫生行政部门或指定单位予以补发。
丢失,如果本上婚姻状况注明也可以。如果户口本上没有注明离婚,根据民政部1986年9月11日《关于婚姻登记若干问题的解答》,对结婚证离婚证丢失或毁坏的,不能补发。你只能持本人户籍证明和所在单位或村(居)
(一)原《出生医学证明》签发单位提供的新生儿出生医学记录及原《出生医学证明》编号的证明。 (二)父母双方户口簿及身份证。 1、经核实情况属实给予补发,同时登记备案。 2、未办理户籍手续前遗失《出生医学
1、申领人本人到派出所拍摄居民身份证数码照片,并现场采集指纹信息。2、填写《居民身份证异地受理登记表》,缴纳证件工本费。其中,申请换领的需交验居民身份证,申请补领的需交验居民户口簿或居住证。3、异地受
根据《婚姻登记条例》关于离婚证丢了补办需要什么手续第十七条规定:“结婚证、离婚证遗失或者损毁的,当事人可以持户口簿、身份证向原办理婚姻登记的机关或者一方当事人常住户口所在地的婚姻登记机关申请补领。婚姻
因为离婚证丢失而需要补办的,当事人要到原来办理离婚登记的机关,或者一方当事人常住户口所在地的婚姻登记机关,进行补领申请,并按要求填写《申请补领婚姻登记证声明书》。需要出具的证件有:本人居民身份证和户口本。如果是香港居民,需要出具香港居民身份
当事人办理离婚公证,需要到其住所地的有管辖权的公证处提出申请。当事人需要提交以下的材料: 1、当事人双方身份证和户口簿及其复印件。已注销户口的,由公安派出所出具写清楚当事人自然情况,也就是姓名、性别、出生年月日及其住址等的证明; 2、离婚证
户口本丢了,根据《办理遗失补领居民户口簿须知》的规定,户主本人应及时向派出所报告,并填写补领的书面申请,本户的所有成年成员都须在申请上签名。 户主因为其他原因不能前往派出所申请办理的,应当出具书面委托申请,并签名捺印,被委托人应是本户的成年