更新时间:2022.10.15
子公司违约,母公司无须承担责任。 1、两者是不同的法律主体,子公司在法律上独立于母公司,并拥有独立而完整的公司管理组织体系。 2、子公司不同于分公司,具有独立的法人资格,以其独立财产承担法律责任。 3、但是如果母公司是股东,其未履行完出资义
母、子公司的债务责任承担原则为:母公司与子公司是独立的两个个体,分别以其全部财产对公司的债务承担责任。公司可以设立子公司,子公司具有法人资格,依法独立承担民事责任。
母公司其实是子公司的控股股东。子公司具有独立的法人资格,母公司只以其对子公司的投资额为限承担责任。因此,如果子公司破产,子公司只以其所有的独立财产为限对债务人承担责任。一般来说,母公司不承担额外责任。 特殊情况是,母公司滥用股东权利,逃避债
1、公司在法律意义上具有独立的人格,可以独立对外主张权利并承担责任,而且股东也只需在其出资范围内承担责任,这是公司法的两大基本原则即法人人格独立原则和股东有限责任原则。 2、但是,如果作为股东的母公司
子公司不需要承担母公司的债务。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公司法》的有关规定,子公司具有法人资格,依法独立承担民事责任。因此,母公司的债务不能用子公司的资产清偿,但母公司在全资子公司的股权和股权收入可以作为执
不需要,子公司是独立的法人企业。 依据《中华人民共和国破产法》第一百一十三条规定:破产财产在优先清偿破产费用和共益债务后,依照下列顺序清偿: (一)破产人所欠职工的工资和医疗、伤残补助、抚恤费用,所欠
不需要,子公司是独立的法人企业。 依据《中华人民共和国破产法》第一百一十三条规定:破产财产在优先清偿破产费用和共益债务后,依照下列顺序清偿: (一)破产人所欠职工的工资和医疗、伤残补助、抚恤费用,所欠
子公司与母公司并不是连带责任。根据我国公司法第14条的规定,子公司具有独立的法人资格,能够以自己的财产,承担自己的民事责任。换句话说,虽然从名称上来看,母公司与子公司具有密切的联系,同时在实践过程中,子公司也会受到母公司实际的控制的地位。但
分公司不能独立承担民事责任。根据我国公司法的有关规定,分公司是指不具有法人资格,不能够独立承担民事责任的机构。也就是说,分公司不能独立享有权利,也不能独立的承担责任。分公司的债权债务关系应当由总公司进行管理与承接,即分公司产生的民事责任由总
企业设立失败,须由相关责任人承担责任,对于公司制企业,发起人承担以下责任:1、连带赔偿责任,设立费用及债务原则上应由成立后的公司承担,但当公司不能成立时,先前发生的与设立相关的费用及债务就失去了公司这一拟定的承担主体,只能改由实施设立行为的