更新时间:2023.02.17
如果与继父母形成了抚养教育关系的,继子女应该赡养继母,根据《民法典》继父母和受其抚养教育的继子女间的权利义务关系,适用关于父母子女关系的规定。继母缺乏劳动能力或者生活困难的,继子女要承担赡养责任。
继子女应该赡养继母的,但仅限于对继母形成抚养关系的继子女,才应该赡养继母。如果成年子女不履行赡养义务的,缺乏劳动能力或者生活困难的父母,有要求成年子女给付赡养费的权利。子女在经济上为父母提供必需的生活费用,即承担一定的经济责任,提供必要的经
对继母形成抚养关系的继子女应该赡养继母。成年子女不履行赡养义务的,缺乏劳动能力或者生活困难的父母,有要求成年子女给付赡养费的权利。子女在经济上为父母提供必需的生活费用,即承担一定的经济责任,提供必要的经济帮助,给予物质上的费用帮助。
继子女与其继母形成了抚养关系就是应该赡养继母的。继父母和受其抚养教育的继子女间的权利义务关系,适用关于父母子女关系的规定。继母缺乏劳动能力或者生活困难的,继子女要承担赡养责任。
继子女是否需要赡养继父母,需要根据继父或者继母和受其抚养教育的继子女之间是否构成权利义务关系,如果构成需要赡养继父母,如果没有构成权利义务关系不需要赡养继父母。 根据2021年实施的《民法典》第一千零六十七条规定,父母不履行抚养义务的,未成
继子是否需要赡养继母视以下情况而定: 1、如果继子与继母没有形成事实抚养关系的权利义务关系,也就是继母未对继子承担教育抚养的义务,此时继子女也就不用承担赡养义务;他们之间的权利义务关系,是基于双方根据自愿原则而形成的抚养关系发生的,这种权利
继子女如果不承担抚养义务的,是没有继承权的,法律规定的有继承权的子女包括婚生子女、非婚生子女、养子女和有扶养关系的继子女。继承权是指继承人依法取得被继承人遗产的权利。根据《民法典》第一千一百二十七条遗产按照下列顺序继承: (一)第一顺序:配
继子女需要赡养继父母,赡养人的范围包括: 1、老年人的成年子女,包括亲子女、养子女和有扶养关系的继子女; 2、老年人的配偶; 3、老年人的成年孙子女、外孙子女; 4、与老年人具有扶养关系的兄弟姐妹。 赡养义务,只要父母子女关系存在的,子女就
1、对于名分型的继父母与继子女关系,由于继父母没有抚养教育继子女,因此继子女也就没有对继父或母尽赡养的义务。 2、对于共同生活型的继父母与继子女关系,由于继父母已经与继子女形成了抚养教育关系,因此继子女就有义务对继父或母尽赡养义务。
形成事实抚养关系的继父母子女之间的权利义务关系,适用婚生父母子女之间权利义务关系的法律规定。所以,受继父母抚养教育长大的继子女对继父母有赡养的义务。