更新时间:2022.11.01
精神病人可以做公证遗嘱吗?不可以!首先,精神病人分为不能辨认自己行为的人和不能完全辨认自己行为的人。不能辨认自己行为的精神病人是无行为能力人,不能完全辨认自己行为的精神病人是不完全行为能力人。其次,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民法总则》第二十一条、
立遗嘱人可以在异地公证。遗嘱公证不能异地办理,只能在符合条件的公证处办理。我国的遗嘱公证细则规定,遗嘱公证可以在遗嘱人所在地或遗嘱行为发生地公证处进行办理。遗嘱公证一般具有较强的证据效力。公证有困难的,可以书面或口头形式请求有管辖权的公证处
法律规定遗嘱能指定监护人,但是有前提条件,被监护人的父母担任监护人的,可以通过遗嘱指定监护人。如果对担任监护人有争议,有关个人或者是组织可以向人民法院申请指定监护,人民法院应当尊重被监护人的真实意愿,按照最有利于被监护人的原则在依法具有监护
精神病人不可以做公证遗嘱,当精神病人不具有完全民事行为能力,或是其是限制民事行为能力人时,所立的遗嘱均是无效遗嘱。除非精神病人患有的是间歇性精神病,那么在其意识正常的时候,就可以依法订立公证遗嘱。
公证遗嘱不可以让别人去公证。法律规定,自然人、法人或者其他组织可以委托他人办理公证手续,但遗嘱、生存、收养关系等应当由本人办理公证的除外。所以当事人要为遗嘱办理公证手续的,只能由自己亲自去办理,不能由他人代理办理。遗嘱公证手续由他人代理办理
没有遗嘱,但遗产继承也可以申请公证。根据《公证法》第十一条,根据自然人、法人或者其他组织的申请,公证机构办理下列公证事项: (一)合同; (二)继承; (三)委托、声明、赠与、遗嘱; (四)财产分割; (五)招标投标、拍卖; (六)婚姻状况
遗嘱可由两人共同设立遗嘱,即合立遗嘱,合立遗嘱是指两个或两个以上的遗嘱人共同订立同一份遗嘱,对其死亡后各自或共同遗留的财产指定继承人继承的遗产继承方式。 自然人通过立遗嘱处分个人财产时,可将个人财产指定由法定继承人中的一人或者数人继承。 对
根据法律的规定,见证人大多是无需见证的事项没法律上利害关系的人。例如,无民事行为能力人和限制民事行为能力人继承人和受遗赠人以及与继承人、受遗赠人有利害关系的人不能担任遗嘱见证人。如果是合同见证人,那能担任见证人的必须是具有完全民事行为能力并
公证遗嘱可以指定继承人。自然人可以依照法律规定立遗嘱处分个人财产,并可以指定遗嘱执行人。自然人可以立遗嘱将个人财产指定由法定继承人中的一人或者数人继承。
根据法律的规定,见证人大多是无需见证的事项没法律上利害关系的人。例如,无民事行为能力人和限制民事行为能力人继承人和受遗赠人以及与继承人、受遗赠人有利害关系的人不能担任遗嘱见证人。如果是合同见证人,那能担任见证人的必须是具有完全民事行为能力并
遗嘱继承人可以是隔代人,甚至不是亲属也可以。遗嘱人可以按照自己的意愿分配遗产,对于没有继承权的人,也可以赠与部分遗产。但是遗嘱人订立遗嘱的时候不能违反法律规定。
根据我国继承法以及相关法律法规的规定可知,遗嘱执行人可以是继承人。遗嘱执行人的主要工作是监督被继承人所遗留的遗产能够严格按照遗嘱进行分配继承,只要是立遗嘱人,也就是被继承人指定的,都可以做遗嘱执行人。需要注意的是,遗嘱执行人需要具有民法意义
遗嘱见证人应当是具有完全民事行为能力的成年人,遗嘱见证人应当是能够理解遗嘱的内容、懂得遗嘱所有文字的人。与继承人、遗嘱人没有利害关系。因为有利害关系的人更有可能受其利益的驱动而做不真实的证明。