更新时间:2022.06.01
夫妻财产分割前提是由当事人先进行约定,约定不成的要分辨夫妻共同财产还是个人财产。如果是一方个人财产的归个人所有,如果是夫妻共同财产的,人民法院会根据财产的具体情况,按照照顾子女、女方和无过错方权益的原则进行判决。
无效的婚姻自始没有法律约束力,当事人不具有夫妻的权利和义务。同居期间所得的财产,由当事人协议处理;协议不成的,由人民法院根据照顾无过错方的原则判决。对重婚导致的无效婚姻的财产处理,不得侵害合法婚姻当事人的财产权益。当事人所生的子女,适用民法
离婚时房产的分割规定如下:一般情况下,可以先由双方协商确定分割方法。如果双方不能达成一致意见,婚前一方全款购房的,属于婚前个人财产,不会因婚姻关系的存续而改变其性质。离婚时,另一方无权要求分割,若婚后夫妻共同还贷的,离婚时另一方有权要求就共
新婚姻法对离婚财产分割的规定如下: 1.夫妻的共同财产由双方协议处理;协议不成的,由人民法院根据财产的具体情况,按照照顾子女、女方和无过错方权益的原则判决。 2.夫妻一方的个人财产,另一方无权分割。
被撤销的婚姻,当事人同居期间所得的财产,由当事人协议处理;协议不成时,由人民法院根据照顾无过错方的原则判决。对重婚导致的婚姻无效的财产处理,不得侵害合法婚姻当事人的财产权益。
首先,在共同财产分割时我们首先应遵循协议优先原则。夫妻在离婚时对共同财产的分割若存在真实有效的财产处理协议,以协议优先原则来对财产进行划分。 其次,只有在无协议或者协议无效时,才由法院依照法律规定的“照顾”原则进行判决。
《婚姻法》对军人离婚财产分割问题没有特殊规定。《最高人民法院关于适用〈中华人民共和国婚姻法〉若干问题的解释(二)》的规定,军人的伤亡保险金、伤残补助金、医药生活补助费属于个人财产。军人的住房补贴应属夫妻共同财产。
新婚姻法对军人离婚财产分割的规定如下:《婚姻法司法解释二》第十三条规定,军人的伤亡保险金、伤残补助金、医药生活补助费属于个人财产。第十四条规定,人民法院审理离婚案件,涉及分割发放到军人名下的复员费、自主择业费等一次性费用的,以夫妻婚姻关系存
1、1994年2月1日前结婚的,符合结婚实质要件的按事实婚姻处理,你们的婚姻是合法有效的;2、你们签署离婚协议后,你们之间的关系是同居关系,同居期间的财产按共同共有财产处理;3、可以就孩子的抚养权及抚养费用一并处理;4、你可先与对方协商,协
婚姻财产法律规定认定夫妻共同财产的有: 1、夫妻双方的工资、奖金、劳务报酬; 2、生产、经营、投资的收益; 3、夫妻一方或者双方知识产权的收益; 4、继承或者受赠的财产; 5、其他应当归共同所有的财产。
可撤销婚姻对财产分割的规定:可撤销婚姻撤销之后,当事人之间属于同居关系,财产按照同居关系处理,财产由当事人协议处理;协议不成的,由人民法院根据照顾无过错方的原则判决。
被撤销的婚姻,当事人同居期间所得的财产,由当事人协议处理;协议不成时,由人民法院根据照顾无过错方的原则判决。对重婚导致的婚姻无效的财产处理,不得侵害合法婚姻当事人的财产权益。