更新时间:2022.06.20
一、离婚财产的分割遵循以下原则: (一)双方协商决定。离婚时夫妻对财产的分割,双方应在协商一致的原则下进行,不能由一方决定。 (二)男女平等。不能歧视妇女,不能认为妇女挣的少,就应少分,在离婚分割夫妻共同财产时,应尊重妇女的权利,保护妇女权
关于前夫想抢回女儿抚养权的问题,需要根据男女双方的情况是否发生变化来判断,如果女方身体出现重病或残疾严重影响了对孩子的抚养,或者女方不认真履行抚养义务、对孩子有打骂等虐待行为、影响孩子健康成长,或者孩子年龄超过十岁主动要求和男方一起生活,这
离婚后,法院一般根据父母双方的抚养能力和抚养条件,从有利于子女身心健康、保护子女合法权益的具体情况作出判决。一般而言,两岁以下的孩子,随母亲生活,有特殊情况的,可以随父亲生活。两岁以上的子女将优先考虑条件较好的一方抚养子女。主要考虑:经济状
离婚后需要变更监护权的,可以与对方协商返还监护权,也可以向法院起诉变更监护权。 如有下列情形之一,法院将支持变更监护权的请求: 1、与子女共同生活的一方因严重疾病或残疾无法继续抚养子女; 2、与子女共同生活的一方不履行抚养义务或虐待子女,或
女方争取孩子的抚养权: 1、两岁以下的孩子一般和母亲住在一起。这主要是因为孩子还处于幼儿期,需要母亲的母乳喂养,母亲可以给孩子更多的体贴和照顾; 2、虽然孩子两岁以上,但女方已经做了绝育手术,男方没有做,男方的年龄和女方的年龄差距不是很大,
夫妻双方诉讼离婚,女方争取子女抚养权的方法以及情形有: 1.子女还处在哺乳期内,即两周岁内,应由女方抚养 2.根据《最高人民法院关于人民法院审理离婚案件处理子女抚养问题的若干具体意见》第三条规定:父方有以下情形的,可优先考虑女方抚养: (1
人民法院审理离婚案件对子女抚养问题应当按照婚姻法及其司法解释有关法律规定从有利于子女身心健康保障子女的合法权益出发结合父母双方的抚养能力和抚养条件等具体情况妥善解决。根据上述原则结合审判实践具体如下一、两周岁以下的子女一般随女方生活。二、对
一、哺乳期内的子女以由母亲直接抚养为原则。但如果有其他不适宜随母亲生活的原因,也可随父亲生活。 二、对两周岁以上的未成年子女,随父或随母生活,首先应由父母双方协议决定。如果当事人双方因子女抚养问题达不成协议时,法院应结合父母双方的抚养能力和
离婚女方争取小孩的抚养权的办法:女方可与男方友好协商,争取子女抚养权,协商不成的,女方可通过举证双方的学历、工资、家庭环境、居住条件,双方与子女之间的关系,子女年龄等重要信息,对比双方抚养条件,向法院起诉,争取抚养权。
起诉离婚,女方想要孩子的抚养权,可以围绕有利于子女成长的原则收集证据。 1、双方基本条件的取证。对双方的基本条件进行取证,包括工作性质、工作环境、收入状况、居住条件、文化程度、性格修养等,通过对双方的基本条件进行比较分析,突出有利因素。 2
在诉讼离婚中,女方主张由自己直接抚养未成年子女的,如果子女不足两周岁,则根据法律规定应当由女方直接抚养;如果子女已满两周岁,女方应当重点主张自己有更好的抚养条件;子女长期随其生活、对方存在不适宜抚养子女的情形;对方有其他子女,但己方没有其他
1、子女不足两周岁 (1)离婚时子女不足两周岁的,考虑到子女较小,更加需要母亲的照顾,有的可能尚处于哺乳期,所以法律规定离婚后子女一般随母方生活。 (2)但如果母方有特殊原因,实际上不能或不愿抚养子女的可以随父方生活。特殊原因主要是指:母方
离婚子女抚养权的归属,需根据以下情形处理: 1、两周岁以下的子女,一般随母方生活,母方有下列情形之一的,可随父方生活: (1)患有久治不愈的传染性疾病或其他严重疾病,子女不宜与其共同生活的; (2)有抚养条件不尽抚养义务,而父方要求子女随其