更新时间:2022.11.02
以下情况贷款合同无效: 1、一方以欺诈、胁迫手段订立合同,损害国家利益的; 2、恶意串通,损害国家、集体或第三人利益; 3、以合法形式掩盖非法目的; 4、损害社会公共利益; 5、违反法律、行政法规的强制性规定。 下列免责条款在合同中无效:
合同在满足这几种情况时是有效的:主体适格,即各方主体要具有相应的订立合同的能力。合同中,各方主体意思表示真实有效,并没有受到恐吓或者威胁。合同内容不违反法律和社会公共利益。合同的形式合法。而无效合同是指合同虽已成立,但因其严重缺乏生效要件,
撤销借款合同的情况有,基于重大误解订立的借款合同;被一方或者第三方欺诈订立的借款合同;被一方或者第三方胁迫订立的借款合同;以及显失公平的借款合同。
合同免责条款有效的条件: (1)双方基于真实意思表示订立免责条款; (2)免责条款不得不合理地免除或者减轻其责任、加重对方责任、限制对方主要权利; (3)提供免责条款的一方必须尽到提示和说明义务。 合同免责事由包括: 1、不可抗力原因。因不
依法成立的合同有效。除非合同有法定无效情形,比如一方以欺诈、胁迫的手段订立合同,损害国家利益、恶意串通,损害国家、集体或者第三人利益、违反法律、行政法规的强制性规定等。否则合同自成立之日起具有法律效力。
撤销借款合同的情况: 1、因重大误解签订合同的,可以撤销; 2、合同显示公平的,可以撤销; 3、一方以欺诈、胁迫的手段订立合同的,被威胁方可以请求撤销。
下列情况下的借贷关系不具有法律效力:1.借贷进行非法活动的。2.借贷进行非法金融业务活动的。3.非金融企业以合法借贷掩盖的非法金融活动。4.明为联营实为借贷的。5.违背真实意图的借贷关系。
下列借款合同是无效的: 一、无民事行为能力人签订的借款合同,以及限制民事行为能力人签订未经过其代理人追认的借款合同。 二、一方以欺诈、胁迫等手段或者乘人之危,使对方在违背真实意图的情况下签订的借款合同。 三、违反法律、行政法规的强制性规定,
借款合同无效如下: 1、借条违反法律关于利率的有关规定,利息为高利贷,利息条款为无效条款,超出部分不受《中华人民共和国民法典》保护; 2、借条的主体是自然人,如果自然人的行为能力存在瑕疵,借条的效力也存在瑕疵。如果自然人是限制行为能力人,如
《民法典》第一百四十三条的规定,租赁合同一般具备以下条件时,有效: 1、行为人具有相应的民事行为能力; 2、意思表示真实; 3、不违反法律、行政法规的强制性规定,不违背公序良俗。 根据《商品房租赁管理办法》第六条的规定,有下列情形之一的房屋