更新时间:2022.02.22
环境监管失职罪的认定:本罪侵犯的客体是国家环境保护机关的监督管理活动和国家对保护环境防治污染的管理制度。环境监管失职罪是指负有环境保护监督管理职责的国家机关工作人员严重不负责任、导致发生重大环境污染事故,致使公私财产遭受重大损失或者造成人身
对于构成环境监管失职罪的犯罪行为人,若满足缓刑相关规定是可以判缓刑的。《刑法》规定,对于被判处拘役、三年以下有期徒刑的犯罪分子,犯罪情节较轻;有悔罪表现;没有再犯罪的危险且宣告缓刑对所居住社区没有重大不良影响的,可以宣告缓刑。
环境监管失职罪指的是负有环境保护监督管理职责的国家机关工作人员严重不负责任、导致发生重大环境污染事故,致使公私财产遭受重大损失或者造成人身伤亡的严重后果的行为。犯此罪,致使公私财产遭受重大损失或者造成人身伤亡的严重后果的,处三年以下有期徒刑
负有环境保护监督管理职责的国家机关工作人员严重不负责任,导致发生重大环境污染事故,致使公私财产遭受重大损失或者造成人身伤亡的严重后果的,处三年以下有期徒刑或者拘役。 《刑法》第四百零八条【环境监管失职
《刑法》没有污染环境罪的规定。但《环境保护法》第43条明确规定:“违反本法规定,造成重大环境污染事故,导致公私财产重大损失或者人身伤亡的严重后果的,对直接责任人员依法追究刑事责任。”《水污染防治法》和
承担环境保护监督管理责任的国家机关工作人员不承担重大责任,发生重大环境污染事故,公私财产受到重大损失或人身伤亡的严重后果,处3年以下有期徒刑或拘留。
犯环境监管失职罪的,处三年以下有期徒刑或者拘役。 环境监管失职罪是指负有环境保护监督管理职责的国家机关工作人员严重不负责任,不履行或者不认真履行环境保护监管职责导致发生重大环境污染事故,致使公私财产遭
破坏环境资源保护罪,是指个人或单位故意违反环境保护法律,污染或破坏环境资源,造成或可能造成公私、财产重大损失或人身伤亡的严重后果,触犯刑法并应受刑事惩罚的行为。它是1997年新刑法增设的一类犯罪。其侵犯的客体是国家对环境资源保护的管理制度。
破坏环境资源保护罪主要包括下面14种罪名: 第一,非法排放、倾倒、处置危险废物罪; 第二,越境转移固体废弃物的犯罪,具体包括:1、进境倾倒、堆放、处置固体废物罪;2、擅自进口固体废物罪;3、以危险方法危害公共安全罪:此罪是因为公民个人或者单
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刑法》的有关规定,污染环境罪是指违反国家的相关规定,排放、倾倒或者是处理具有放射性法的废料、含有传染病病原体的废料、有毒物质或有害物质,严重污染环境的行为。 该罪的量刑标准有: 1、犯污染环境罪尚未造成严重后果的,依法应