更新时间:2022.06.23
合同的格式条款可以是合同的部分条款,也可以是合同的所有条款。合同的格式条款是当事人为了重复使用而预先拟定,并在订立合同时未与对方协商的条款。合同的格式条款具有单方制定、不可协商、规格化、定型化、对象广泛和重复使用的特征。 格式条款无效的情形
格式条款发生争议的处理方式 1、对格式条款的理解发生争议的,应当按照通常理解予以解释。 2、对格式条款有两种以上解释的,应当作出不利于提供格式条款一方的解释。 3、格式条款和非格式条款不一致的,应当采用非格式条款。 格式条款无效的情形有哪些
借条写成了欠条的,当事人可以与对方协商重新签订或者进行修改,借条是表明债权债务关系的书面凭证,一般由债务人书写并签章,欠条是个人或单位在欠款、欠物时写给有关单位或个人的凭证性应用文。
1、有写明还款期限的欠条,和借条的效力相同。借条和欠条最主要的区别是在还款期限上:借条有还款期限的,到期后有3年的诉讼时效,没有还款期限的,可以随时催要,对方不还的有3年诉讼时效;欠条如果有还款期限,到期后3年内也有诉讼时效。 2、没有写明
只要写把欠款的原因、款数写清楚,欠款人签字就具有法律效力。谁欠谁,时间的起止,时间的累计,拖欠金额的累计,最后签章(如是个人需按手印在名字、金额、时间上全部按)。这样基本可以保障你的这份欠条可以具有明确的法律效力。同时还可以收集欠款人的信息
律师函主要包括文书名称、文号、受送对象、委托关系及委托事项说明、基本事实陈述、法律责任分析、律师意见、律师函发出方式说明、律师函制作人联系方式,并注明制作单位。主文内容中应当明确委托人、受委托律师事务所、受指派的律师及委托事项。基本形式一般
约定格式条款需注意以下事项: 1、提供格式条款的一方应当尽到相应的提示及说明义务; 2、免责条款不得不合理地免除或者减轻其责任、加重对方责任、限制对方主要权利。
1、一方以欺诈、胁迫的手段订立格式条款,损害国家利益的。 2、恶意串通,损害国家、集体或第三者利益的。 3、以合法形式掩盖非法目的的。 4、损害社会公共利益。不得损害社会公共利益,这是订立格式条款的基本原则之一。 5、格式条款提供方免除自身
格式条款在符合下列情形时无效: 1、无民事行为能力人订立的; 2、行为人与相对人以虚假的意思表示订立的; 3、造成对方人身损害或因故意、重大过失造成对方财产损失的; 3、不合理地免除或者减轻本人责任、加重对方责任的; 4、限制或排除对方主要
第一,合同中有造成对方人身损害的、因故意或者重大过失造成对方财产损失的免责条款无效。 第二,提供格式条款一方不合理地免除或者减轻其责任、加重对方责任、限制对方主要权利,以及提供格式条款一方排除对方主要权利的条款无效。
借条符合法律规格的写法是首先应当写明借款双方当事人的姓名等具体信息;其次,写明借款的金额以及借款的时间,写明还款的金额以及还款的时间;写明违约责任的承担;最后,双方当事人签字并写明时间。