更新时间:2021.12.25
一审中遗漏了必须参加诉讼的当事人、法院应这样处理。立案后对方当事人发现由遗漏的,由对方当事人向法院提出申请追加共同共同被告、第三人。第二审人民法院对上诉案件,经过审理,按照下列情形,分别处理。
民事诉讼原告找不到被告可以采取公告送达的方式送达起诉状副本、开庭传票等法律文书。自发出公告之日起,经过六十日,即视为送达。被告经传票传唤,无正当理由拒不到庭的,可以缺席判决。
可以以侵犯名誉权为由反诉或另行起诉。反诉的当事人应当限于本诉的当事人的范围。反诉与本诉的诉讼请求基于相同法律关系、诉讼请求之间具有因果关系,或者反诉与本诉的诉讼请求基于相同事实的,人民法院应当合并审理。
原告胜诉后退诉讼费的方式: 1.胜诉的原告到法院窗口递交退费申请材料。 2.法院工作人员进行材料审查,材料有误的,一次性告知修正、补齐; 材料无误的,通知胜诉方领取申请办理退费的凭证。 3.确认退费方式。 4.法院会在十个工作日内为当事人办
对于民事诉讼中的原告,我国人民法院应当对其按照《诉讼费用交纳办法》的相关规定进行收费:离婚案件每件交纳50元至300元。涉及财产分割,财产总额不超过20万元的,不另行交纳;超过20万元的部分,按照0.5%交纳。
原告是起诉,被告才是答辩。起诉必须符合下列条件: (一)原告是与本案有直接利害关系的公民、法人和其他组织; (二)有明确的被告; (三)有具体的诉讼请求和事实、理由; (四)属于人民法院受理民事诉讼的范围和受诉人民法院管辖。
诉讼费是指当事人为向人民法院提起诉讼程序应当缴纳的费用,包括案件受理费和其他诉讼费用。民事诉讼败诉方不交诉讼费的,可以由法院进行强制执行。 诉讼费用具体由谁负担,要待案件审理结束后,根据审理情况决定: 1、一般情况下,诉讼费应由败诉的一方当
第一,双方均被注销城镇户口的,由被告居住地的人民法院管辖。第二,当事人的户籍迁出后尚未落户,有经常居住地的,又该地人民法院管辖。没有经常居住地,户籍迁出不足1年的,尤其原户籍所在地人民法院管辖;超过1年的,由其居住地人民法院管辖。第三,双方
民事诉讼原告有事去不了的处理有: 1、原告无正当理由的,可以按撤诉处理; 2、如果被告进行反诉的,可以缺席判决; 3、人民法院裁定不准许撤诉后,原告无正当理由拒不到庭的,可以缺席判决。
若在民事诉讼中原告临时因事不能到场参加诉讼的,则人民法院进行处理的具体方式包括: 1、原告无正当理由的,可以按撤诉处理; 2、如果被告进行反诉的,可以缺席判决; 3、人民法院裁定不准许撤诉后,原告无正当理由拒不到庭的,可以缺席判决。