更新时间:2023.01.08
分割夫妻共同财产时,应遵循以下原则: 1、男女平等原则; 2、照顾子女和妇女利益的原则; 3、有利于生活,方便生活原则; 4、权利不得滥用原则;离婚分割夫妻共同财产时,不得将属于国家、集体和他人所有的财产作为夫妻共同财产分割,不得以分割夫妻
离婚时属于夫妻共同财产的一般情况是由双方协议处理;协议不成的,由人民法院根据财产的具体情况,按照照顾子女、女方和无过错方权益的原则判决。 而妻一方因抚育子女、照料老年人、协助另一方工作等负担较多义务的,离婚时有权向另一方请求补偿,另一方应当
单方面同居多久可以分割财产,法律并没有明确的规定。一般情况下,同居不存在年限影响财产分割的情况,对于仅仅要求解除同居关系的诉讼,人民法院是不予受理的。只有在涉及到同居期间财产分割、子女抚养以及有配偶者与他人同居的情况下,人民法院才会受理同居
1、离婚时,夫妻的共有房产由双方协议处理;协议不成的,由人民法院根据财产的具体情况并照顾女方和子女权益的原则判决。 2、夫妻共有的房产,原则上应均等分割,具体处理根据生产、生活的实际需要和财产的来源等情况也可以有所差别。 3、对不宜分割使用
诉讼时效三年,诉讼时效期间自权利人知道或者应当知道权利受到损害以及义务人之日起计算,根据我国相关法律的规定,向人民法院请求保护民事权利的诉讼时效期间为三年。
未婚同居时财产的分割:按一般共有财产处理。同居生活前,一方自愿赠送给对方的财物可比照赠与关系处理。夫妻共同财产是指在婚姻关系存续期间所得的由《中华人民共和国民法典》规定的财产。
双方解除同居关系时,同居生活期间双方共同所得的收入和购置的财产,按一般共有财产处理,同居生活前,一方自愿赠送给对方的财物可比照赠与关系处理。解除非法同居关系时,同居期间为共同生产、生活而形成的债权、债务,可按共同债权、债务处理。
双方解除同居关系时,同居生活期间双方共同所得的收入和购置的财产,按一般共有财产处理,同居生活前,一方自愿赠送给对方的财物可比照赠与关系处理。解除非法同居关系时,同居期间为共同生产、生活而形成的债权、债务,可按共同债权、债务处理。
(1)解除同居关系时,同居生活期间双方共同所得的收入和购置的财产,按一般共同共有处理。双方按出资比例或者贡献大小进行分配。 (2)同居生活前或者同居生活期间,一方自愿赠送给对方的财产视为赠与行为,视为有效,一般不得收回。 (3)解除同居关系
非婚同居期间的财产分割的方法:同居期间所得的财产,按一般共有财产处理。由当事人协议处理;协议不成时,由人民法院根据照顾妇女、儿童的利益,考虑财产的实际情况和双方的过错程度原则,妥善分割。 人民法院审理非法同居关系的案件,如涉及非婚生子女抚养
离婚财产公司财产分割: 1、对合伙企业中夫妻共同财产的处理:如果夫妻一方以夫妻共同财产出资和他人经营合伙企业,夫妻另一方不是该企业合伙人,离婚时可对合伙财产进行评估,确定合伙财产中夫妻共同财产的份额。 2、对独资企业中夫妻共同财产的处理:如
离婚财产有两种分割方式:一种是协议分割,另外一种是诉讼分割。法律允许夫妻双方在离婚时就财产问题自行协商处理,可以均等分割,也可以不均等。对于不能协商或者未达成协议的,一方可以向人民法院提起诉讼,人民法院会在分清个人财产以及夫妻共同财产的前提