更新时间:2022.12.01
去世子女一般都有继承权,父母去世,其子女自然是作为父母的第一顺序继承继承父母的遗产,但是如果继承人有《中华人民共和国民法典》丧失继承权的法定情形之一的,丧失继承权且不能恢复的,那么就没有继承权。
如果是法定继承的,女儿是被继承人的法定继承人,当然依法享有继承权,此时,女儿和儿子一样有权继承父母的遗产。如果是遗嘱继承的,则根据遗嘱来确定女儿是否有继承权。根据2021年1月1日起施行的《中华人民共和国民法典》第一千一百二十三条规定,继承
外孙子没有遗产继承权,只有在被继承人的子女先于被继承人死亡的情况下,外孙子女才可以被继承人的子女的晚辈直系血亲的关系代位继承。被继承人的子女先于被继承人死亡的,由被继承人子女的直系晚辈血亲代位继承。被继承人的兄弟姐妹先于被继承人死亡的,由被
老人去世后有遗嘱的房产继承需到派出所开具死亡证明,到区或市公证处办理继承权公证,到房地产测绘部门办理房屋面积测绘或转绘手续;持房地产权证、继承公证书、房屋测绘等证明到房地产交易中心申请继承登记,到驻场税务所办理税收核定,领取完税凭证更名过户
父母先于祖父母去世的,孙子女对于祖父母的遗产,有代位继承权,能继承父亲有权继承的遗产份额。 法律规定的代位继承应当符合以下条件: 1、被代位人必须先于被继承人死亡。 2、先死亡的被代位人,必须是被继承人的子女和兄弟姐妹,其他继承人如被继承人
遗嘱继承一般按照以下规则处理:有遗嘱的按照遗嘱继承或者遗赠办理,有遗赠扶养协议的按照协议办理,都没有的按照法定继承办理,继承开始后,由第一顺序继承人继承,包括配偶、子女、父母,第二顺序继承人不继承;没有第一顺序继承人继承的,由第二顺序继承人
如果有遗嘱,遗产的分配就按遗嘱来办,如果没有立下遗嘱,则法定继承办理,遗产按照下列顺序继承:第一顺序:配偶、子女、父母。第二顺序:兄弟、姐妹、祖父母、外祖父母。继承开始后,首先由第一顺序继承人继承,第二顺序继承人不继承。没有第一顺序继承人继
如果有遗嘱,遗产的分配就按遗嘱来办,如果没有立下遗嘱,则法定继承办理,遗产按照下列顺序继承:第一顺序:配偶、子女、父母。第二顺序:兄弟、姐妹、祖父母、外祖父母。继承开始后,首先由第一顺序继承人继承,第二顺序继承人不继承。没有第一顺序继承人继
失独老人的遗产,按照法定继承办理;有遗嘱的,按照遗嘱继承或者遗赠办理;有遗赠扶养协议的,按照协议办理。法定继承按照下列顺序继承: (一)第一顺序:配偶、父母; (二)第二顺序:兄弟姐妹、祖父母、外祖父母。 继承开始后,由第一顺序继承人继承,
儿子去世孙子有继承权,被继承人的子女先于被继承人死亡的,由被继承人的子女的晚辈直系血亲代位继承。代位继承人一般只能继承他的父亲或者母亲有权继承的遗产份额。
如果去世的人生前有遗嘱的,应按遗嘱执行,如果没有遗嘱的,按照法定继承。遗产按照下列顺序继承: (一)第一顺序:配偶、子女、父母; (二)第二顺序:兄弟姐妹、祖父母、外祖父母。