更新时间:2022.10.17
交强险标志不贴处以200元罚款并扣1分,并且交警可以扣留车辆,法律规定机动车上路行驶,应当悬挂机动车号牌,放置检验合格标志、保险标志,并随车携带机动车行驶证。
如果驾驶人不贴交强险标志的,公安机关交通管理部门应当扣留机动车,通知当事人提供相应的标志或者补办相应手续,处警告或者二十元以上二百元以下罚款,在驾驶人提供标志之后,应当及时退还机动车。
会,驾驶机动车上道路行驶,应当悬挂机动车号牌,放置检验合格标志、保险标志,并随车携带机动车行驶证。在道路上行驶的机动车要放置检验合格标志、保险标志,没有携带保险标志的,罚款20元—200元,记1分。
没贴交强险标志的处罚: 1、上道路行驶的机动车未放置检验合格标志、保险标志,或者未随车携带行驶证、驾驶证的,公安机关交通管理部门应当扣留机动车,通知当事人提供相应的牌证、标志或者补办相应手续,并可以处警告或者二十元以上二百元以下罚款; 2、
不用。除了实行交强险纸质标志不张贴政策的地区不再发放交强险、环保标志之外,已实行年检标志电子化的省市,检验合格标志也可不贴,并可通过全国统一的互联网交通安全综合服务平台或“交管12123”手机APP申领检验标志电子凭证。但对于还没实行电子检
不贴交强险标志至少扣1分,罚20元。机动车上路行驶,应当悬挂机动车号牌,放置检验合格标志、保险标志,并随车携带机动车行驶证。违者可各处20元以上200元以下罚款,并各记1分的处罚。
交强险标志丢了可以到投保的保险公司补办,否则将面临行政处罚。未放置险标志的,公安机关交通管理部门应当扣留机动车,通知当事人提供相应的牌证、标志或者补办相应手续,处警告或者二十元以上二百元以下罚款。当事人提供相应的牌证、标志或者补办相应手续的
首先,上道路行驶的机动车未放置检验合格标志、保险标志,或者未随车携带行驶证、驾驶证的, 公安机关交通管理部门应当扣留机动车,通知当事人提供相应的牌证、标志或者补办相应手续, 并可以处警告或者二十元以上二百元以下罚款;同时,机动车检验合格标志
交强险标志要贴。根据法律规定,在中华人民共和国境内道路上行驶的机动车的所有人或者管理人,应当投保机动车交通事故责任强制保险。若未放置保险标志的,公安机关交通管理部门应当扣留机动车,并可以处警告或者20元以上200元以下罚款。
交强险标志没贴违法。上道路行驶的机动车未放置保险标志的,公安机关交通管理部门应当扣留机动车,通知当事人提供保险标志或者补办相应手续,可以处警告或者20元以上200元以下罚款。
没贴交强险标志的行为是违法的。如果上道路行驶的机动车未放置保险标志的,公安机关交通管理部门应当扣留机动车,通知当事人提供保险标志或者补办相应手续,并且可以处警告或者20元以上200元以下罚款。