更新时间:2022.06.11
预告登记和商品房预售登记备案有以下3个区别: 1、适用范围不同。预告登记的适用范围较大,而商品房预售登记备案只限于商品房预售合同; 2、强制性上的差异。预告登记的申请体现意思自治的原则,而商品房预售登记备案是行政管理手段; 3、法律效力不同
海内外作品登记的条件:作品实行自愿登记,作品不论是否登记,作者或其他依法取得的著作权不受影响。我国实行作品自愿登记制度的在于维护作者或他著作权人和作品使用者的合法权益,有利于解决著作权纠纷问题。
房屋租赁合同约定不明的处理办法: 1、合同双方当事人可以协商解决,并进行协议补充; 2、不能达成补充协议的,按照合同有关条款或者交易习惯确定。 合同生效后,当事人对质量,价款或者报酬、履行地点等内容没有约定或者约定不明确,可以协议补充。
租赁合同上应该约定的条款有:租赁双方的姓名身份信息;租赁物品的基本信息;租赁期限;租金数额与交付方式;违约责任以及其他相关约定,解决争议的条款。
合同有效证明的条件: 1、合同是当事人真实的意思表示; 2、合同不违背公序良俗; 3、合同不违反法律法规的强制性规定; 4、合同当事人有相应的民事行为能力。
房地产登记簿应说明的情况有: 1、房地产的位置、界址、空间界限、面积、用途等自然条件; 2、房地产权利的主体、类型、内容、来源、期限、变更等所有权; 3、涉及房地产权利限制和提示的事项; 4、其他相关事项。房产证上登记的产权人的名称应当与房
出租房屋需要备案,备案需要的材料有:租赁双方身份证明、房地产交易合同登记申请表、房屋所有权证、房屋租赁合同等。工作人员对证件进行审查监证,签署初审意见、二审意见后予以发放房屋租赁登记证。
4人合租房子合同签订时可以写明出租人和所有承租人的基本信息;合租房的位置、面积、装饰及设施;合租房用途;合租期限;租金数额及交付方式;合租期间维修责任;装修的约定;个人转租的约定;单独解除合同的条件;违约责任等。
房屋租赁登记的效力主要为出租人按照法律规定履行了规定的程序。一般情形下,房屋租赁登记并不会对租赁合同的效力产生影响。根据2021年生效的《民法典》第七百零六条的规定,当事人未依照法律、行政法规规定办理租赁合同登记备案手续的,不影响合同的效力
租赁房屋时交纳的登记费是:当事人签订、变更、终止房屋租赁合同时向房屋所在地市、县人民政府房地产管理部门登记备案而交的款项,房屋租赁登记制度是房屋租赁法律关系中一个重要的组成部分。
租赁合同应当具备的内容包括,合同当事人的姓名、住所等基本信息;租赁物的名称、数量等信息;租赁的用途;租赁的期限;租金及其支付期限和方式、地点等重要的内容。
设备租赁合同成立条件如下: 1、当事人经过协商,同意签订合同; 2、当事人拟定了书面形式的合同,且双方在合同上已经签名并盖章。 3、在签名、盖章或者按指印之前,当事人一方已经履行主要义务,对方接受时,该合同成立。