更新时间:2022.04.18
仲裁中的财产保全,是指在仲裁过程中,一方当事人因另一方当事人的行为或其他原因可能使裁决不能执行或者难以执行的情况,提出保全申请后,仲裁委员会将当事人的保全申请依照民事诉讼法的有关规定提交人民法院,请求人民法院采取的某中强制措施。当事人申请仲
仲裁前置程序是劳动者与用人单位发生劳动争议,如:因确认劳动关系发生的争议、因除名、辞退和辞职、离职发生的争议等,向劳动仲裁委员会申请仲裁后,对仲裁裁决不服的,可以依法向人民法院提起诉讼。
劳动仲裁程序:当事人应当自劳动争议发生之日起60日内,向仲裁委员会提出劳动仲裁申请。仲裁委员会经审查决定不予立案的,应当自作出决定之日起7日内发出不予立案通知书。决定立案的,应当自作出决定之日起5日内通知申请人,并将申诉书副本送达被申请人。
调解员指在人民调解委员会担负调解民间纠纷工作的人员,包括调解委员会的委员和调解小组的调解员。调解员的主要工作内容是: 1、负责受理调解辖区内民间纠纷。 2、负责对辖区内民间矛盾纠纷的排查,掌握了解社情动态,并对排查出的矛盾纠纷提出处置意见。
劳动争议案件处理费收费标准: (一)没有争议金额的案件,每件300元。 (二)有争议金额的案件,按下列标准累加收费:1.争议金额在1万元以内(含1万元)的案件,每件500元;2.争议金额超过1万元至5万元(含5万元)的部分,按3%收费;3.
劳动仲裁原则包括先行调解原则、回避原则、少数服从多数原则以及一次裁决原则。 仲裁,是指将争议提交给争议之外中立的第三方,由其对当事人的纠纷居中调解,并作出裁断的行为。根据适用对象不同,仲裁可分为民商事仲裁、海事仲裁、国际争端仲裁等。劳动争议
组成仲裁庭的具体方式:当事人可以约定由三名仲裁员或者一名仲裁员组成仲裁庭;如果仲裁庭是由三名仲裁员组成的,则设首席仲裁员,该仲裁员由当事人共同选定或者由当事人共同委托的仲裁委员会的主任指定。
劳动仲裁流程: 1、申请,当事人知道或者应当知道其权利受到侵害之日起一年内,可以向劳动争议仲裁委员会申请仲裁; 2、受理,劳动争议仲裁委员会自收到仲裁申请之日起五日内认为符合受理条件的,应当受理并通知申请人;认为不符合受理条件的,应当书面通
劳动仲裁部门属于单位所在地的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局(以前的劳动局)管辖。其主要职责是: 1、做好劳动争议仲裁工作,处理用人单位因开除、除名、辞退职工和职工辞职、自动离职发生的争议。 2、处理因执行国家有关工资、保险、福利、培训、劳动保护的规定
仲裁费用是法律规定当事人向仲裁机构支付的费用。一般包括案件受理费和案件处理费。前者是仲裁机关办理案件所支付的费用,由申诉人提前支付;后者包括鉴定费、勘验费、测试费、差旅费和证人的误工补贴,按实际费用收取。案件处理结束时,受理费和处理费由败诉
仲裁审理期限,仲裁庭裁决劳动争议案件,应当自劳动争议仲裁委员会受理仲裁申请之日起四十五日内结束,案情复杂的,可以申请延期,但是延长期限不得超过十五日。
劳动仲裁的范围一般都包含这些: 1、对劳动关系的争议; 2、对劳动合同的履行,终止等发生的争议; 3、解除劳动关系发生的争议; 4、劳动者的权益没有得到保障引起的争议; 5、工资报酬引起的争议。
基本没多大影响。根据《劳动合同法》及《劳动争议调解仲裁法》规定,劳动仲裁是解决公司与员工之间发生劳动争议的合法途径。该劳动仲裁裁决结果并不属于行政处罚行为,劳动仲裁案件本身的客观存在并不会影响公司的上市。劳动仲裁的申请事项,大部分与经济相关