更新时间:2022.06.06
隐名股东是指为了规避法律或出于其他原因,借用他人名义设立公司或者以他人名义出资,但在公司的章程、股东名册和工商登记中却记载为他人的出资人。与此相对应,显名股东(或挂名股东)是指记载于工商登记资料上而没有实际出资的股东。 公司法对隐名股东没有
小股东保护自己的利益: 1、小股东拥有知情权。股东有权了解公司经营状况、财务状况等信息,包括查阅、复制公司章程、股东会会议记录、董事会会议决议、监事会会议决议和财务会计报告。股东还可以要求查阅公司会计账簿。若小股东遇到阻挠,经法定程序后,可
中小股东的利益保护的方法如下: 1、中小股东可以通过单独或者联合行使召集和主持股东会会议的权利,以维护自己的合法权益; 2、中小股东有权依法转让自己的股权; 3、股权优先购买权,这是所有股东享有的一项特权。
隐形股东维护利益的方法有: 1、通过在合作伊始,详细约定各股东之间的权利和义务在《合作协议》中。 实际出资人(即隐名股东)与代持人订立合同,明确约定由实际出资人出资并享有投资权益,代持人仅为名义股东,需要体现双方代持股权之合意。 日后一旦出
隐名股东保护自己的合法权益的方法如下: 1、采用书面协议明确显明股东和隐名投资者之间的权利义务关系; 2、争取与其他股东以及公司签订书面协议,明确各方对股权代持的知悉和同意; 3、积极参与公司管理,充分行使股东权利;等等。
隐名股东保护自己的合法权益,应当在代持股协议中明确双方的权利义务的关系。根据相关法律规定,隐名股东显名需要经过其他股东半数以上同意,并需要变更登记。
保护小股东合法权利的方法如下: 1、中小股东可以通过单独或者联合行使召集和主持股东会会议的权利,以维护自己的合法权益; 2、中小股东有权依法转让自己的股权; 3、股权优先购买权,这是所有股东享有的一项特权。
有下列保护措施: 1、可以查阅公司会计账簿。 2、可以申请人民法院确认股东会、董事会决议无效,或申请撤销股东会、董事会决议。 3、公司连续5年盈利,并符合《中华人民共和国公司法》规定的分配利润条件,但不向股东分配利润的,可以要求公司收购其股
1.可以查阅公司会计账簿。 2.可以申请人民法院确认股东会、董事会决议无效,或申请撤销股东会、董事会决议。 3.公司连续5年盈利,并符合《公司法》规定的分配利润条件,但不向股东分配利润的,可以要求公司收购其股份。 4.特殊情况下股东可以申请
保护小股东利益的方式有: 1、小股东可以要求查阅公司会计账簿,公司拒绝提供查阅的,股东可以请求人民法院要求公司提供查阅; 2、股东大会选举董事、监事,实行累积投票制,股东拥有的表决权可以集中使用,防止大股东利用其表决权优势操纵董事选举。
隐名股东退股,对于新的隐名股东,公司应当置备股东名册,记载于股东名册的股东,可以依股东名册主张行使股东权利。 公司应当将股东的姓名或者名称及其出资额向公司登记机关登记;登记事项发生变更的,应当办理变更登记。未经登记或者变更登记的,不得对抗第
隐名股东没有直接提起损害股东利益的诉讼的权利。若是隐名股东经过其余股东半数以上的同意,显名的,可以提起诉讼。提起损害股东利益的诉讼需要经过前置程序。
隐名股东不能提起损害股东利益的诉讼,实际出资人可以通过代持股人提起诉讼。或者是经过显名的程序之后,提起诉讼。提起股东代表诉讼需要经过前置条件。不能直接提起。