更新时间:2022.06.06
中小股东利益的法律有如下保护制度: 1、要求大股东严格遵循诚实信用义务的制度; 2、中小股东依法享有相应的决议撤销权、解散请求权、损害赔偿权等方面的制度; 3、中小股东利益的法律的其他保护制度。
可以有效保护隐名股东的利益的方式有与名义股东明确具体的权利义务关系。根据相关法律规定,只有隐名股东才有转让股权的权利,名义股东转让股权属于无权处分。
隐名股东的股东权益很难获得法律的认可。与其写这样一份协议不如依法办理相关登记备案手续。因为我国公司设立采取登记制,登记的目的在于保护投资人的合法权益,只要被公司登记机关登记为公司的股东,才受法律保护。
第一,书面协议明确股东与隐名投资者之间的权利义务。 下列内容应明确: (1)隐名投资者是拟投资公司的实际股东,显名股东只持有股权; (2)隐名投资者可随时要求显名股东将股权变更登记为自己或指定的第三方
第一、采用书面协议明确显明股东和隐名投资者之间的权利义务关系。 应当明确以下内容: (1)隐名投资者是拟投资公司的实际股东,显名股东只是代为持有股权; (2)隐名投资者可以随时要求显名股东将股权变更登
第一、采用书面协议明确显明股东和隐名投资者之间的权利义务关系。 应当明确以下内容: (1)隐名投资者是拟投资公司的实际股东,显名股东只是代为持有股权; (2)隐名投资者可以随时要求显名股东将股权变更登
隐名股东,也可被称为“实际投资人”,主要指的是为了规避法律、或者是因为某种原因,借用他人的名义成立公司,或者借用他人名义进行出资,并且在成立的公司的章程中、股东名册以及工商登记中,都记载为他人的实际出资人。 隐名股东的基本特征有以下几点:
根据我国相关司法解释可以知道,如果符合下面几个标准的,就可以认定为隐名股东: 第一,隐名股东与显名股东之间订有协议,有充分证据证明已经实际出资或认缴出资。这份协议既是隐名股东用来约束显明名股东的依据,也是一份有力证据,证明隐名股东已经实际出
隐名股东指的是实际出资人。实际出资人通常不在工商登记名册内,不能对抗外部第三人。在公司内部,股东之间的协议具有约束力,实际出资人享有股东的具体全部权利。我国公司法规定,有限责任公司应当备有股东名册。记载于股东名册的股东,可以依股东名册行使股