更新时间:2022.03.25
工伤复发享受工伤医疗待遇,如果不解除劳动合同的就适当安排工作,不能胜任工作的发放伤残津贴,看病可以由工伤保险基金报销;解除劳动合同根据伤残等级支付赔偿金;企业破产的,在破产的时候清算应支付的工伤保险待遇费用。
工伤职工工伤复发,确认需要治疗的,治疗工伤所需费用符合工伤保险诊疗项目目录、工伤保险药品目录、工伤保险住院服务标准的,从工伤保险基金支付。工伤保险诊疗项目目录、工伤保险药品目录、工伤保险住院服务标准按照国家和省的有关规定执行。 职工住院治疗
职工遭受工伤依法应享有工伤待遇,在工伤治疗的停工留薪期内,享有相应的工资福利待遇,所以在停工留薪期间,建议工伤职工谨慎离职,要根据自己的伤情斟酌处理,以免离职后出现旧伤复发,或者因康复需要再次入院治疗等情况时,相关的工伤医疗待遇得不到及时有
工伤复发后病假可以用劳动能力鉴定部门的工伤鉴定证明来申请。如果职工认为是工伤复发,则应该经过当地的劳动能力鉴定部门确认程序之后就可以认可,并且享受相应的待遇。如果工伤职工在停工留薪期满后仍需治疗的,继续享受工伤医疗待遇,但是也仅是医疗待遇,
工伤复发了的情况下应该先进行工伤复发鉴定,通过当地的劳动能力鉴定委员会,确认了此次旧伤复发跟之前的工伤事故有直接关系了的话,旧伤复发以后还可以享受到相应的工伤待遇,包括停工留薪待遇,治疗工伤期间的医疗费等都还是由工伤保险机构承担的。
退休后工伤复发的处理方法:确认需要治疗的,要根据日常生活的需求,并经劳动能力鉴定委员会确认,可以安装假肢、矫形器、假眼、假牙和配置轮椅等辅助器具,所需费用从工伤保险基金支付。
工伤复发的应尽快到医疗机构就医,直接向公司说明理由即可请假。请假期间按照停工留薪的规定享受原工资福利待遇与工伤医疗待遇,停工留薪期一般不超过12个月。
发生工伤了,用人单位将工伤职工送往医疗机构治疗;向用人单位所在地统筹地区社会保险行政部门提出工伤认定申请;工伤职工经治疗伤情相对稳定后,申请劳动能力鉴定;携带工伤认定决定书、劳动能力鉴定书等资料申请工伤保险待遇。
工伤复发在劳动能力鉴定结论作出之日起1年内的,由工伤职工或者其近亲属、所在单位或者经办机构申请劳动能力复查鉴定。劳动能力鉴定委员会应当自收到劳动能力鉴定申请之日起60日内作出劳动能力鉴定结论,必要时可以延长30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