更新时间:2022.06.14
被执行人的财产在外地的,申请人可以向法院申请执行,然后由法院委托外地法院代为执行。受委托人民法院自收到委托函件之日起十五日内不执行的,委托人民法院可以请求受委托人民法院的上级人民法院指令受委托人民法院执行。
具体来说:(1)强制力不同。传唤是自动到案,拘传则是强制到案。(2)适用的对象不同。传唤适用于所有当事人,包括犯罪嫌疑人、被告人、自诉人、被害人、附带民事诉讼的原告人和被告人;拘传则仅适用于犯罪嫌疑人、被告人。(3)适用时是否一定需要法律文
拘传和传唤的区别是:1.法律性质不同。传唤是一种侦查手段,等同于通知,不具备强制性,不得使用戒具。拘传则具有一定的强制性,可以使用戒具。2.实施机关不同。传唤由侦查机关——公安机关、检察机关实施。拘传公安机关、检察机关、法院都可以实施。3.
拘役的执行是由公安机关执行,不押送监狱收监强制执行劳动改造,拘役期限为一个月以上六个月以下,数罪并罚不得超过一年。 被判拘役,刑期从人民法院的判决之日起生效,但在宣判前被先行羁押的,其羁押一日折抵刑期一日。
直接送达又称交付送达,是指人民法院派专人将诉讼文书直接交付给受送达人签收的送达方式。直接送达是送达方式中最基本的方式。即是说凡是能够直接送达的,就应当直接送达,以防止拖延诉讼,保证诉讼程序的顺利进行。在一般情况下,受送达人是公民的,由该公民
根据我国法律的规定,拘役由公安机关就近执行。拘役的适用对象是犯罪性质较轻微但仍然需要关押执行的犯罪分子,是一种短期的剥夺自由刑。一般由公安机关在就近的拘役所、看守所等监管场所执行,在拘役执行期间,被判处拘役的犯罪分子每个月可以回家一至两天,
刑事拘留由公安机关执行;刑事拘留是公安机关、人民检察院对直接受理的案件,在侦查过程中,遇到法定的紧急情况时,对于现行犯或者重大嫌疑分子所采取的临时剥夺其人身自由的强制方法。
拘役是对犯罪分子短期剥夺人身自由,并由公安机关实行就近关押改造的刑罚方法。拘役的执行主要包含以下内容: (1)拘役的期限。根据《刑法》第42条规定:拘役的期限为一个月以上六个月以下。根据《刑法》第69条第1款的规定,数罪并罚时,拘役最高不能
根据法律具体规定,拘役的执行方式是:被判处拘役的犯罪分子,由公安机关就近执行;拘役的刑期,从判决执行之日起计算;判决执行以前先行羁押的,羁押一日折抵刑期一日。
拘役在公安机关就近的看守所执行,拘役是对犯罪分子短期剥夺人身自由,并由公安机关实行就近关押改造的刑罚方法。在执行期间,受刑人每月可以回家一天至两天;参加劳动的,可以酌量发给报酬。
被执行人拘留的条件是: 1、需有拒不履行义务的行为。这是执行人员作出拘留裁定的前提条件,如果被拘留人没有拒不履行义务的行为就不能进行拘留,这是民事诉讼法明确规定的。 2、需经院长批准。司法拘留作为限制人身自由的一项强制措施,属于执行工作中的
拘役可以监外执行,但须具备一定的条件。 一、对被判处有期徒刑或者拘役的罪犯,有下列情形之一的,可以暂予监外执行: (一)有严重疾病需要保外就医的; (二)怀孕或者正在哺乳自己婴儿的妇女; (三)生活不能自理,适用暂予监外执行不致危害社会的。