更新时间:2022.08.04
侦查羁押期算刑期。 《中华人民共和国刑法》第四十一条规定,管制的刑期,从判决执行之日起计算;判决执行以前先行羁押的,羁押一日折抵刑期二日。 第四十四条规定,拘役的刑期,从判决执行之日起计算;判决执行以前先行羁押的,羁押一日折抵刑期一日。 第
被判拘役、管制、有期徒刑,判决执行以前先行羁押的,羁押时间能折抵刑期。判处管制,判决执行以前先行羁押的,羁押一日折抵刑期二日。判处拘役,判决执行以前先行羁押的,羁押一日折抵刑期一日。判处有期徒刑,判决执行以前先行羁押的,羁押一日折抵刑期一日
刑诉法对刑事拘留羁押时限的规定,一般是七日至三十七日。 1、公安机关对被拘留的嫌疑分子,认为需要逮捕的,应当在拘留后的三日内,提请检察院审查批准。特殊情况下的提请时间可以延长一至四日。 2、若嫌疑分子涉嫌流窜作案、多次作案或者结伙作案等情形
对犯罪嫌疑人逮捕后的侦查羁押期限不得超过两个月。如果犯罪嫌疑人在逮捕以前已被拘留的,拘留的期限不包括在侦查羁押期限之内。一般情况下,侦查机关应当在法律规定的侦查羁押期限内侦查终结案件。
羁押基本上是一种逮捕、拘留决定以后的,依附于拘留、逮捕的剥夺公民人身自由的当然状态,不是一种独立的强制措施。侦查中的羁押期限,是指犯罪嫌疑人在侦查中被逮捕以后到侦查终结的期限。侦查中的羁押期限可以分为一般羁押期限、特殊羁押期限和重新计算的羁
犯罪嫌疑人被羁押不等于就是判刑了,被判刑说明当事人是有罪的,而是否构成犯罪需要由人民法院进行审判,被羁押只能说当事人是犯罪嫌疑人,已经被羁押的这些犯罪嫌疑人,也有可能会被无罪释放的,但构成犯罪的,羁押时间能折算到刑期中。
对于超期羁押的案件,根据我国《中华人民共和国刑事诉讼法》第七十五条的规定:“犯罪嫌疑人、被告人及其法定代理人、近亲属或者犯罪嫌疑人、被告人委托的律师及其他辩护人对于人民法院、人民检察院或者公安机关采取强制措施超过法定期限的,有权要求解除强制
超期羁押去法院可以向纪检监察部门投诉。也可以向当地法院的检察部门监所检察科或民行科举报,同时也可以直接向法院的上一级投诉。所谓超期羁押是指犯罪嫌疑人或者被告人在公安机关、人民检察院被采取强制羁押措施,超过法定期限的称之超期羁押。拘留羁押期限
超期羁押去法院可以向纪检监察部门投诉。也可以向当地法院的检察部门监所检察科或民行科举报,同时也可以直接向法院的上一级投诉。所谓超期羁押是指犯罪嫌疑人或者被告人在公安机关、人民检察院被采取强制羁押措施,超过法定期限的称之超期羁押。拘留羁押期限
新刑事诉讼法的拘留的羁押期限最长为37天。逮捕后的侦查羁押期限一般为两个月,但可延长。根据刑事诉讼法的规定,公安机关对被拘留的人,认为需要逮捕的,应当在拘留后的三日以内,提请人民检察院审查批准。在特殊情况下,提请审查批准的时间可以延长一日至
最新监视居住不属于羁押。 羁押是指将犯罪嫌疑人移送到看守所收押的情形,而监视居住并不是在看守所执行,所以监护居住不算羁押期限。根据法律规定,监视居住应当在犯罪嫌疑人、被告人的住处执行。无固定住处的,可以在指定的居所执行。对于涉嫌危害国家安全
凡是超过核定人数20%以上的车辆均算是超员超载,将按照新交规进行处罚。新交规对重点车型驾驶人的超员严重交通违法行为提高了记分分值 (1)驾驶营运客车超过核定人数20%以上的,一次记12分; (2)驾驶营运客车超过核定人数未达20%的,或者驾