更新时间:2022.11.04
交通事故交警拖着不处理,可向处理事故的上一级公安机关反映。按交通法规定,交警必须在事故发生后十日内出具事故责任认定书;如果需要检验、鉴定的,必须在鉴定结果出来五日后出具事故责任认定书。如果一直拖着不出具事故责任认定书,可以投至上一级公安机关
交通事故交警由于各种理由拖着不处理的,当事人可向上一级的公安机关报告。根据相关的交通法规,交警应在事故发生后的十日内制作事故责任认定书,如需做其他检验鉴定的,也要在鉴定报告出来后的五天内出具事故责任认定书,如果交警部门没有按期出具事故责任认
可以,一般是申请复核。当事人对道路交通事故认定有异议的,可以自道路交通事故认定书送达之日起三日内,向上一级公安机关交通管理部门提出书面复核申请。
(一)赶赴现场处理: 1、抢救伤者和财产,勘查现场,收集证据,尽快恢复交通。 2、属于重、特大交通事故的,立即向上级交通管理部门或有关部门报告。 3、交通事故现场图绘制完毕后,勘察员、绘图员应签名或盖章。 4、交通事故当事人逃离或驶离现场的
交警处理事故不公可以向上一级管理部门投诉,还可以自道路交通事故认定书或者道路交通事故证明送达之日起三日内提出书面复核申请,复核申请应当载明复核请求及其理由和主要证据。
交通事故责任认定书不服,可以自道路交通事故认定书或者道路交通事故证明送达之日起三日内,提出书面复核申请。注意要载明复核请求、复核申请的理由、主要证据。而且同一事故的复核只有一次。如果逾期提交复核申请的,法院不会受理。
交警处理交通事故不公可以在收到事故认定书之日起三日内向上一级公安交管部门申请复核。应当依照有关规定,根据其违法事实、情节、后果和责任程度,追究执法过错责任人员行政责任、经济责任和刑事责任;造成后果严重的,还应追究交管部门领导责任。
交通事故交警不处理的,可以向公安机关交通管理部门进行投诉,要求其作出事故责任认定书,然后向人民法院提起民事诉讼。根据法律规定,公安机关交通管理部门应当根据交通事故现场的具体情况及时制作交通事故认定书。
交警不可调解的交通事故包括: 1、交通事故当事人对交通事故存在异议的; 2、交通事故当事人拒绝在事故认定书上签名的; 3、交通事故当事人不同意由交通警察或交通管理部门进行调解的。
交通事故交警不处理时,可以提起行政诉讼。交警在发生交通事故后应当履行自己的职责,接到交通事故报警后,应当立即派交警赶赴现场,先组织抢救受伤人员,并采取措施,尽快恢复交通。在经过勘验、检查以及调查后及时制作交通事故认定书。交警不处理交通事故的
如果对事故认定书不认可,可以在收到事故认定书之日起三日内向上一级公安交管部门申请复核。 根据道路交通事故处理程序规定、道路交通安全法: 1、当事人对道路交通事故认定有异议的,可以自道路交通事故认定书送达之日起三日内,向上一级公安机关交通管理