更新时间:2022.11.04
发生交通事故后交警处理不当的,当事人可以向公安机关警务督察部门或者上级公安机关交通管理部门投诉,或是提起行政诉讼、行政复议,对事故责任认定书有异议的,可以自收到事故认定书之日起三日内提起书面复核。
对事故认定书不服的,应当在法定期限内向上一级书面申请审查。根据法律规定,交警部门应当在收到检验鉴定结论后2日内将检验鉴定结论复印件交给当事人。对交通事故认定书有疑问或者认为交通事故交警处理不公的,应当在收到检验鉴定结论复印件后3日内向上级公
一、对事故认定书不服的,在法定期限内,向上一级书面申请复核。 法律规定,交警部门在接到检验鉴定结论后须在2日内将检验鉴定结论复印件交给当事人。如果对交通事故认定书有疑义,或者认为交通事故交警处理不公的,在接到检验鉴定结论复印件的3日内向上一
可以向公安机关督查部门投诉。根据我国法律规定,公安机关交通管理部门接到交通事故报警后,应当立即派交通警察赶赴现场,先组织抢救受伤人员,并采取措施,尽快恢复交通。
如果当事人认为交警对于事故处理不公,可以向该交警单位及上级单位监查部门投诉,也可以向检察院投诉,但是需要提供相应的证据。如果当事人对道路交通事故认定或者出具道路交通事故证明有异议的,可以自道路交通事故认定书或者道路交通事故证明送达之日起三日
当事人对道路交通事故认定或者出具道路交通事故证明有异议的,可以自道路交通事故认定书或者道路交通事故证明送达之日起三日内提出书面复核申请。当事人逾期提交复核申请的,不予受理,并书面通知申请人。 当事人对交通行政处罚有异议的,可以申请行政复议或
交通事故处理不公的,当事人可以向公安机关警务督察部门或者上级公安机关交通管理部门投诉,或是提起行政诉讼、申请行政复议。如对事故责任认定书或者出具道路交通事故证明有异议的,可以自道路交通事故认定书或者道路交通事故证明送达之日起三日内提出书面复
一、对事故认定书不服的,在法定期限内,向上一级书面申请复核。 法律规定,交警部门在接到检验鉴定结论后须在2日内将检验鉴定结论复印件交给当事人。如果对交通事故认定书有疑义,或者认为交通事故交警处理不公的,在接到检验鉴定结论复印件的3日内向上一
根据《交通安全法》的有关规定,当事人对道路交通事故责任认定有异议的,可以自《道路交通事故认定书》送达之日起3日内,向上一级交警部门提出书面复核申请。 上一级公安机关交通管理部门收到当事人书面复核申请后五日内,应当作出是否受理决定。
当事人事后报警的,公安机关交通管理部门应当记录:报警电话;交通事故发生的时间、地点;人员伤亡情况;车辆类型、车辆牌号;如果涉嫌交通肇事逃逸,还应当询问并记录肇事车辆的车型、颜色、特征、逃逸方向、驾驶人的体貌特征等。