更新时间:2022.06.09
依据《中华人民共和国民法典》的有关规定,国家保障赋予农村居民对所属土地的各种合法权益,任何人不得侵犯。新的民法典对国家土地征收的标准增加了三种,其标准分别有:1、土地的补偿费用;2、安置补助费用;3、农村居民的住宅以及其它的地上附着物;4、
征收农用地的土地补偿费、安置补助费标准由省、自治区、直辖市通过制定公布区片综合地价确定。制定区片综合地价应当综合考虑土地原用途、土地资源条件、土地产值、土地区位、土地供求关系、人口以及经济社会发展水平等因素,并至少每三年调整或者重新公布一次
政府征收房屋土地使用证是给补偿的。补偿包括对房屋本身价值的补偿、搬迁费、临时安置费以及地方制定的奖励政策。货币补偿金额应当根据被拆除房屋的房地产市场价确定,实行价值标准房屋调换的应当按照货币补偿金额与安置房屋的房地产市场价结算差价。 货币补
集体土地征收原则,即公开原则、参与原则、公正原则、协调与平衡原则。 这也是集体土地征收相关法规政策制定的基本依据与遵循,在此基础上结合本地区的实际情况制定合理的集体土地征收政策。
乡政府征收土地不合法,乡政府并没有实施征收土地的权限。根据法律规定,国家征收土地的,应当依照法定程序批准,并由县级以上地方人民政府进行公告并组织实施。
依据法律的规定,土地转让的契税税率为3%-5%,由于国内各地方的经济发展水平可能有差异,所以各地对于这部分契税的征收可能会有所不同,因此要以土地所在地的国土部门或着税务局的规定为准,但范围一般都在3%-5%。
1、土地补偿费用地单位依法对被征地的农村集体经济组织因其土地被征用造成经济损失而支付的一种经济补偿。 2、青苗补偿费用地单位对被征用土地上的青苗因征地受到毁损,向种植该青苗的单位和个人支付的一种补偿费用。 3、附着物补偿费用地单位对被征用土
征收农村土地赔偿标准:征收土地的,按照被征收土地的原用途给予补偿;征收耕地的土地补偿费为该耕地被征收前三年平均年产值的六至十倍;征收耕地的安置补助费需要安置的农业人口数计算。
根据法律规定,永久基本农田转为建设用地的,需要由国务院批准。如征收永久基本农田以外的农用地转为建设用地的,由国务院或者国务院授权的省、自治区、直辖市人民政府批准。
征地的赔偿标准如下: 1、土地补偿费为该耕地被征收前三年平均年产值的六至十倍; 2、安置补助费按照需要安置的农业人口数计算; 3、附着物和青苗的补偿标准,由被征收人所在省规定。
东莞征地补偿标准耕地:128.70万元/公顷,园地:99.00万元/公顷,《标准》仅适用于征收集体农用地、集体未利用地,征收集体建设用地的,补偿标准仍按现行规定执行;《标准》仅包含土地补偿费和安置补偿费两项费用,青苗补偿费和地上附着物补偿费