更新时间:2022.06.20
结婚的时候女方需要携带的证件有:本人的身份证、户口簿、无配偶以及与对方没有近亲关系的声明。领取结婚证需要男女双方共同去一方户口所在地的婚姻登记机关办理。
双方协议离婚的,到民政局办理离婚登记时需要携带的证件或材料有: 1、本人常住户口簿、居民身份证。 2、双方的结婚证。 3、双方当事人的离婚协议书。 4、双方当事人各提交2张2寸单人近期半身免冠彩色照片。
双方协议离婚的,到民政局办理离婚登记时需要携带的证件或材料有: 1、本人常住户口簿、居民身份证。 2、双方的结婚证。 3、双方当事人的离婚协议书。 4、双方当事人各提交2张2寸单人近期半身免冠彩色照片。
离婚是指,夫妻双方因为无法调解的矛盾,在完全自愿的情况下,自愿结束婚姻关系。离婚分为诉讼离婚和协议离婚两种。协议离婚的话,离婚时就需要带上身份证、户口本、结婚证和离婚协议书等资料。但如果是诉讼离婚,需要带上离婚起诉书、身份证、结婚证,小孩的
《民法典》规定再婚时领取结婚证需要携带户口簿、身份证、离婚证以及与对方当事人没有直系血亲和三代以内旁系血亲关系的签字声明等资料申请登记。结婚是没有冷静期的。
1、身份证原件,一方为境外人员的,需提供有效身份证件。 2、户口簿原件,一方为境外人员的,需提供有效身份证件。 3、结婚证,换发结婚证的需提供原结婚证,补办结婚证的无需提供此材料。结婚登记记录证明。
1、本人常住户口簿、居民身份证(一代二代均可)。 2、本人无配偶。 3、当事人提交3张2寸近期半身免冠彩色合影照片(结婚证照可当场拍照)。 4、再婚人士需多准备一份离婚证明。
男女双方应当具备的条件:结婚应当男女双方完全自愿,禁止任何一方对另一方加以强迫,禁止任何组织或者个人加以干涉;结婚年龄,男不得早于二十二周岁,女不得早于二十周岁;男女双方不得有直系血亲或者三代以内的旁系血亲血缘关系。
男女双方结婚需要到婚姻登记机关办理结婚登记手续。办理结婚登记应当出具下列证件和证明材料: (一)本人的户口簿、身份证; (二)本人无配偶以及与对方当事人没有直系血亲和三代以内旁系血亲关系的签字声明。 婚姻登记机关应当对结婚登记当事人出具的证
离婚需要带的证件为本人身份证、户口簿、结婚证、离婚协议书、证件照;对于香港居民、澳门居民、台湾居民除了应当携带本人的结婚证、共同签署的离婚协议书外还应当出具本人有效的通行证、身份证;华侨、外国人除结婚证和离婚协议还应携带本人的有效护照或者其
以下证件在双方办理离婚手续时需要携带:内地居民需要户口薄、居民身份证、结婚证、离婚协议书、财产债务证明、有子女的还需要子女的情况材料、近期同底色正面彩色免冠二寸单人照片各二张等其他必须要提供的材料。港澳台居民还需要本人的有效通行证、身份证。