更新时间:2023.01.05
法律明文规定的无效婚姻的情形分别是重婚;和直系血亲或者三代以内的旁系血亲结婚;未到结婚年龄结婚。法律规定无效婚姻自始不具有法律效力,当事人之间不产生配偶身份,不具有夫妻的权利和义务,但是如果双方有子女的,婚姻无效并不影响父母子女间的权利和义
1、当事人以及利害关系人可以向人民法院提出该婚姻无效。 2、婚姻登记机关和人民法院发现有无效婚姻的,应当主动依职权解除该婚姻。 有下列情形之一的,婚姻无效: (一)重婚; (二)有禁止结婚的亲属关系; (三)未到法定婚龄。
无效的婚姻包括重婚、有禁止结婚的亲属关系和未到法定婚龄。离婚是指夫妻双方按照法定程序和条件将已经存在的合法予以解除的行为;而宣告婚姻无效是指人民法院对因欠缺婚姻成立的法定要件,而不具有法律效力的男女双方结合的违法婚姻,作出判决宣告其婚姻无效
无效婚姻法条中对无效婚姻的法律规定都包括: 1、婚姻当事人重婚的; 2、有禁止结婚的亲属关系的; 3、未到法定婚龄的婚姻无效。 无效的的婚姻自始没有法律约束力,当事人不具有夫妻的权利和义务。
无效婚姻婚姻无效宣告的主体:婚姻当事人及利害关系人。 无效婚姻,也称婚姻无效,是指因不具备法定结婚实质要件或形式要件的男女结合,在法律上不具有婚姻效力的制度。 根据《最高人民法院关于适用婚姻家庭编的解释(一)》第九条规定,有权依据民法典第一
婚姻无效由婚姻当事人及利害关系人宣告。有以下情形之一的,婚姻无效:重婚;有禁止结婚的亲属关系;未到法定婚龄。无效的或者被撤销的婚姻自始没有法律约束力,当事人不具有夫妻的权利和义务。同居期间所得的财产,由当事人协议处理;协议不成的,由人民法院
申请宣告婚姻无效只能依法向人民法院申请。目前,我国法律规定了无效婚姻的四种情形,如,未到法定婚龄的,有禁止结婚的近亲属的(三代以内旁系血亲)等四种情形。同时,需要注意的是我国即将施行的《民法典》将无效婚姻的情形有所变更。将其中一种情形“婚前
无效婚姻大概有以下几种情形: 1、婚姻当事人一方或者双方未到法定婚龄的; 2、婚姻当事人有重婚; 3、婚姻当事人有禁止结婚的亲属关系。 无效的的婚姻自始没有法律约束力,当事人不具有夫妻的权利和义务。
《民法典》规定无效的婚姻有重婚、有禁止结婚的亲属关系以及未到法定婚龄这三种情况。根据相关法律规定,患任何疾病都可以结婚,但是需要如实告诉对方,不能隐瞒。
可撤销婚姻具体有以下法定事由: 1、一方患有重大疾病,未在在结婚登记前如实告知另一方的,另一方可以向人民法院请求撤销婚姻; 2、因胁迫结婚的,受胁迫的一方可以向人民法院请求撤销婚姻。
(一)遗嘱人不具有完全行为能力; (二)遗嘱内容不是立遗嘱人的真实意思表示; (三)由于遗嘱继承人的原因导致遗嘱无效的; (四)基于财产处分上的原因而遗嘱无效; (五)遗嘱违反法律强制性抚养义务而导致无效; (六)多份遗嘱的内容冲突造成的遗
无效婚姻具体的缘由有: 1、重婚; 2、有禁止结婚的亲属关系的,即近亲结婚; 3、未达到法定结婚年龄的。 无效的或者被撤销的婚姻自始没有法律约束力,当事人不具有夫妻的权利和义务。
可撤销婚姻法定事由有: 1、因胁迫结婚的,受胁迫的一方可以向人民法院请求撤销婚姻; 2、一方患有重大疾病,未在在结婚登记前如实告知另一方的,另一方可以向人民法院请求撤销婚姻。