更新时间:2023.01.05
婚姻无效及可撤销的事由如下: 一、婚姻无效的事由: (一)重婚。 (二)有禁止结婚的亲属关系。也就是结婚的男女双方是直系血亲或者三代以内的旁系血亲。 (三)未到法定婚龄。我国法律规定,结婚年龄,男不得早于二十二周岁,女不得早于二十周岁。 二
撤销婚姻法定事由有: 1、因胁迫结婚的,受胁迫的一方可以向婚姻登记机关或人民法院请求撤销该婚姻; 2、一方患有重大疾病不如实告知的,另一方可以向人民法院请求撤销婚姻。
无效婚姻具体的缘由有: 1、重婚; 2、有禁止结婚的亲属关系的,即近亲结婚; 3、未达到法定结婚年龄的。无效的或者被撤销的婚姻自始没有法律约束力,当事人不具有夫妻的权利和义务。
婚姻无效的事由:重婚、二人之间有禁止结婚的亲属关系(指直系血亲和三代以内的旁系血亲)、一方或双方当事人未到法定婚龄。婚姻可撤销的事由:当事人因胁迫结婚的,受胁迫的一方可以向法院请求撤销婚姻;一方患有重大疾病,未在结婚登记前如实告知另一方的,
无效婚姻的法律规定如下:重婚;有禁止结婚的亲属关系;未到法定婚龄的婚姻无效。无效婚姻自始没有法律约束力,当事人不具有夫妻的权利和义务。同居期间所得的财产,由当事人协议处理;协议不成的,由人民法院根据照顾无过错方的原则判决。
婚姻法已失效,民法典规定婚姻无效有如下情形: 1、一方或双方有重婚行为的情形; 2、双方为直系血亲或者三代以内的旁系血亲的情形; 3、当事人一方或双方未到法定婚龄的情形; 4、婚姻无效的其他情形。
1、重婚,有配偶者又与他人结婚的行为。 2、有禁止结婚的亲属关系,直系血亲或者三代以内旁系血亲之间建立的婚姻关系无效, 3、未到法定婚龄,结婚年龄,男不得早于二十二周岁,女不得早于二十周岁”之规定,我国法定婚龄为,男满22周岁,女满20周岁
婚姻法规定无效婚姻有重婚、有禁止结婚的亲属关系、未到法定婚龄,无效的婚姻自始没有法律约束力,当事人不具有夫妻的权利和义务。同居期间所得的财产,由当事人协议处理;协议不成的,由人民法院根据照顾无过错方的原则判决。根据2021年实施的《中华人民
有下列情形之一的,婚姻无效:重婚的;有禁止结婚的亲属关系的;未到法定婚龄的。因胁迫结婚的,受胁迫的一方可以向人民法院请求撤销婚姻。请求撤销婚姻的,应当自胁迫行为终止之日起一年内提出。不管是自始无效婚还是可撤销婚均欠缺法律规定的结婚要件,所以
法定无效婚姻的原因有: 1、重婚; 2、有禁止结婚的亲属关系; 3、未达到法定结婚年龄。 《中华人民共和国民法典》第一千零五十四条规定,无效的或者被撤销的婚姻自始没有法律约束力,当事人不具有夫妻的权利和义务。同居期间所得的财产,由当事人协议
无效婚姻的具体情况包括: (一)重婚; (二)有禁止结婚的亲属关系; (三)未到法定婚龄。无效婚姻是因欠缺婚姻的成立条件,不具有法律效力的婚姻。无效的或者被撤销的婚姻自始没有法律约束力,当事人不具有夫妻的权利和义务。
合同无效的法定事由通常有: 1、违背公序良俗的; 2、当事人恶意串通,损害国家、集体或者第三人利益; 3、以虚假的意思表示订立的; 4、无民事行为能力人独立订立的合同; 5、法律规定的其他无效事由。