更新时间:2022.08.01
全资企业法人可以成立新公司。成立新公司的条件为: 1、有符合法定人数的股东并且股东具有相应的民事行为能力; 2、有公司章程、公司名称、组织机构、住所; 3、有认缴或认购的出资。《中华人民共和国公司法》第二十三条规定,设立有限责任公司,应当具
一个自然人只能成立一个一人有限责任公司,该公司法人不能再成立一个一人(法人)公司,但是可以成立分公司。自然人投资或控股的法人独资或者非自然人投资或控股的法人独资可以成立一人(法人)公司,该公司为一人有限公司(自然人投资或控股的法人独资)或者
法人设立的一人公司,不可以再设立一人公司。一人公司的股东可以成立股份有限公司或者有限责任公司,但不可以再成立一人有限责任公司。根据相关法律规定,一个自然人只能投资设立一个一人有限责任公司。该一人有限责任公司不能投资设立新的一人有限责任公司。
集团公司不能一人独资,一人有限责任公司是指只有一个股东的公司。根据相关法律规定,集团公司由母公司以及子公司组成。母公司以及子公司皆具有独立的法人资格。
全资企业法人可以再成立新公司。 《中华人民共和国公司法》第十四条规定::”公司可以设立分公司。设立分公司,应当向公司登记机关申请登记,领取营业执照。分公司不具有法人资格,其民事责任由公司承担。 公司可
发起设立的,主要包括下列流程:1)制定;2)发起人认购首次发行的股份;3)发起人缴纳出资;4)全部缴纳完毕后,应当由法定的验资机构进行验资并出具验资证明;5)选举董事长和监事会;6)申请设立登记;7)
一人公司设立符合法律规定,公司并具有法人资格,作为独立的民事主体承担法律责任。公司人格否认制度仅仅在特定的案件审理中无视公司法入的独立人格,但不是消灭公司的法人资格。公司设立无效认定不能影响公司在此之
根据《公司法》相关法律规定,独资公司是否必须设立董事会,由独资公司的性质和规模大小来定。 公司法规定:如果股东人数较少或者规模较小,可以不设立董事会,设一名执行董事来履行董事会的相关职责。 具体来讲,独资公司分为一人有限责任公司和国有独资公
股权质押,即出质人使用自己已有的或可以处分的股份有限公司的股权,或有限责任公司的股权来作为质押,为经济行为作担保的行为。股权质押制度的核心内容是股权质押的效力。股权质权的效力,即质权人就质押股权在担保债范围内,优先受偿的效力和质权对质押股权
个人独资企业依照《中华人民共和国公司法》设立。个人独资企业的设立要满足以下条件: 1、投资人为一个且只能是一个具有中华人民共和国国籍的自然人,不包括外国的自然人。如果投资人是两个或两个以上,那便是共同投资,如果投资人不是自然人而是法人,那也