更新时间:2022.06.22
生产者、销售者在产品中掺杂、掺假,以假充真,以次充好或者以不合格产品冒充合格产品,涉嫌下列情形之一的,应予立案追诉: 1.伪劣产品销售金额五万元以上的; 2.伪劣产品尚未销售,货值金额十五万元以上的; 3.伪劣产品销售金额不满五万元,但将已
立案标准:1、伪劣产品销售金额五万元以上的;2、伪劣产品尚未销售,货值金额十五万元以上的;3、伪劣产品销售金额不满五万元,但将已销售金额乘以三倍后,与尚未销售的伪劣产品货值金额合计十五万元以上的。这里要注意的是:1、“掺杂、掺假”,是指在产
生产销售伪劣产品罪的构成要件是: 1、侵犯的客体是国家对普通产品质量的管理制度; 2、客观方面表现为生产者、销售者违反国家的产品质量管理法律、法规,生产、销售伪劣产品的行为; 3、犯罪主体是个人和单位; 4、主观方面为故意。 根据《中华人民
生产、销售伪劣产品罪,是指生产者、销售者在产品中掺杂、掺假,以假充真,以次充好或者以不合格产品冒充合格产品,销售金额较大的行为。刑法规定,犯此罪的,销售金额五万元以上不满二十万元的,处二年以下有期徒刑或者拘役,并处或者单处销售金额百分之五十
1、自然人犯本罪的,处三年以下有期徒刑或者拘役,并处或者单处销售金额百分之五十以上二倍以下罚金。 2、单位犯本罪的,对单位判处罚金,并对直接负责的主管人员和其他直接责任人员依照上述规定追究刑事责任。
城市是一类基于区域水-土-气-生-矿五类生态因子,生产-流通-消费-还原-调控五类生态过程,以及经济-政治-文化-社会-环境五类生态功能,在时间-空间-数量-结构-功序范畴耦合的复合生态系统。阐述了城市复合生态的整合机制、体制、结构、功能的
如果合同中有约定,按照约定来确定;如果没有约定或约定不明确的,当事人可以签订补充协议或者按照交易习惯、相关条款来确定;如果还不能确定其质量标准的,按照《民法典》第五百一十一条确定。
产品质量损害造成严重精神损害的,有精神损害赔偿。如果产品质量缺陷造成消费者严重人身精神损害的,那么消费者可以另行主张精神伤害赔偿。法律规定,侵害自然人人身权益造成严重精神损害的,被侵权人有权请求精神损害赔偿。
产品质量不合格合同也没做约定怎么办 签订买卖合同时买家没注意,对产品质量标准未做约定,导致收到的产品质量不合格,将会侵害买方的合法权益。但是,因为合同中未明确产品质量标准,所以,买家得先确定产品是否符合质量标准。 实践中,如果买卖双方未明确
产品质量不符合合同约定标准没有相关的司法解释。《中华人民共和国民法典》规定,当事人一方不履行合同义务或者履行合同义务不符合约定的,应当承担继续履行、采取补救措施或者赔偿损失等违约责任。
网购产品存在质量问题可以向销售者要求赔偿,也可以向网购平台要求赔偿。 如果产品造成消费者人身损害的,可以要求赔偿医疗费、护理费、交通费等为治疗和康复支出的合理费用,以及因误工减少的收入。
1.网购时注意保存交易凭证,如发票和服务单据。 2.网络交易不是法外之地,无论本地外地网站,都可投诉。消费者因网络交易发生消费者权益争议的,可以向网络交易平台进行投诉维权,也可以向经营者所在地市场监管部门投诉或向第三方交易平台所在地市场监管
产品质量侵权的,原告需要证明的事项有: 1、损害事实客观存在; 2、侵权行为与损害事实存在因果关系; 3、行为具有违法性。实践中原告一般不必单独证明; 4、行为人有侵权行为。 被告需对法定的减免责事由承担举证责任。