更新时间:2022.09.20
起诉确认劳动关系败诉的原因有: 1、故意不签合同; 2、只有口头约定; 3、无法举证; 4、劳动者劳动关系主体资格; 5、提供假信息; 6、请人代劳。部分劳动者未经用人单位许可,擅自请他人代为履行劳动合同,违背了劳动合同履行的基本原则。
代位继承诉讼的提起: 1、原告是与代位继承诉讼案件有直接利害关系的公民、法人和其他组织。 2、代位继承诉讼案件有明确的被告。 3、原告有具体的诉讼请求和事实、理由。 4、该代位继承诉讼属于人民法院受理民事诉讼的范围和受诉人民法院管辖。
继承人继承遗产的顺序是:继承开始后,如果有遗赠扶养协议的,按照协议继承;如果有遗嘱的,按照遗嘱继承;如果没有遗嘱、遗赠扶养协议的,按照法定继承,由法定继承人继承。
赡养协议并不是一定能据此继承房产的。赡养协议是赡养人就履行赡养义务与被赡养人订立的或赡养人相互间为分担赡养义务而订立的协议,一般与继承遗产无关;但是如果协议中有关于房产继承的处分,且房产所有权人在协议上签字了的可以继承。
转继承和代位继承是不可以同时存在的。转继承是在分割财产时,被继承人死亡的。代位继承则是继承人先于被继承人死亡的。已经发生了转继承,无法成立代位继承。
(一)第一顺序:配偶、子女、父母; (二)第二顺序:兄弟姐妹、祖父母、外祖父母。继承开始后,由第一顺序继承人继承,第二顺序继承人不继承;没有第一顺序继承人继承的,由第二顺序继承人继承。
根据我国法律规定,除非继承人有法定丧失继承权的情况,遗产占有人不可以否认继承人的继承权,继承权是继承人的合法权利,自然人依法享有继承权,我国法律规定继承人有下列行为之一的,才丧失继承权: (一)故意杀害被继承人; (二)为争夺遗产而杀害其他
工伤认定是劳动行政部门根据法律授权,对职工因事故伤害或职业病是否属于工伤或视为工伤给予定性的行政确认。劳动者在工作或者视为工作过程中因操作不当或者其他原因对人身造成侵害,为了确定侵权主体而对过程进行定性行为,根据《工伤保险条例》规定,一般由
故意杀害被继承人;为争夺遗产而杀害其他继承人;遗弃被继承人,或者虐待被继承人情节严重;伪造、篡改、隐匿或者销毁遗嘱,情节严重;以欺诈、胁迫手段迫使或者妨碍被继承人设立、变更或者撤回遗嘱,情节严重,丧失继承权。
法定继承人为:第一顺序:配偶、子女、父母;第二顺序:兄弟姐妹、祖父母、外祖父母。继承开始后,由第一顺序继承人继承,第二顺序继承人不继承。没有第一顺序继承人继承的,由第二顺序继承人继承。
认定放弃继承权的方式:在继承开始后,应当在遗产处理前,继承人以书面形式作出放弃继承的表示,该表示自到达其他继承人时,即发生法律效力,放弃的继承人不再享有相应的继承权。
遗嘱继承的时效是三年,权利人应当知道或者知道权利受损害之日起三年内。如果自权利知道之日超过二十年的,会丧失胜诉权,因为法律不保护在“在权利上睡觉的人”要确保审理案件的效率。因此,如果知道权利受到损害应该及时进行维权。
一、到被继承人户籍所在地的派出所注销户籍,办理死亡证明; 二、到区或市公证处(原外销商品房到市公证处)办理继承权公证,房产继承分两种:一是遗嘱继承,二是法定继承。需要提交的材料有: 1、被继承人死亡证明; 2、该套房屋的产权证明或其他凭证;