更新时间:2022.08.01
根据我国《中华人民共和国劳动争议调解仲裁法》规定,劳动争议申请仲裁的时效期间为一年。仲裁时效期间从当事人知道或者应当知道其权利被侵害之日起计算。劳动关系存续期间因拖欠劳动报酬发生争议的,劳动者申请仲裁不受本条第一款规定的仲裁时效期间的限制;
关于劳动争议案件诉讼主体的确定一般是劳动合同的双方当事人为原告或被告。用人单位与劳动者产生劳动争议的,要先到有管辖权的劳动仲裁委员会申请仲裁,对仲裁裁决不服的,可以依法向人民法院提取诉讼。
劳动争议案件的原告,是不服劳动争议仲裁委员会的裁决,向人民法院提起诉讼,并可能引起诉讼程序发生的劳动者或用人单位。劳动争议案件的被告,是对劳动争议仲裁委员会的裁决未向法院提起诉讼,因劳动争议另一方起诉,而由人民法院通知应诉的劳动者或用人单位
劳动争议案件的仲裁时效问题:劳动争议申请仲裁的时效期间为一年,从当事人知道或者应当知道其权利受到侵害之日起计算。劳动争议仲裁时效,是指当事人因劳动争议纠纷要求保护其合法权利,必须在法定的期限内向劳动争议仲裁委员会提出仲裁申请,否则,法律规定
劳动争议是不适用约定管辖的。劳动争议仲裁委员会负责管辖本区域内发生的劳动争议。劳动争议由劳动合同履行地或者用人单位所在地的劳动争议仲裁委员会管辖。
劳动仲裁是一年的追诉时效。仲裁时效期间从当事人知道或者应当知道其权利被侵害之日起计算。劳动关系终止的,应当自劳动关系终止之日起一年内提出。仲裁时效期间申请仲裁的,仲裁时效中止。从中止时效的原因消除之日起,仲裁时效期间继续计算。
社保案件一般属于劳动争议案件,具体依据实际纠纷判定。因社保缴费缴纳产生的纠纷,属于劳动争议,但是劳动者请求社会保险经办机构发放社会保险金的纠纷,不属于劳动争议。
属于劳动争议案件的案件有: 1.因用人单位开除、除名、辞退劳动者和劳动者、自动离职发生的争议; 2.因执行国家有关工资、保险、福利、培训、劳动保护的规定而发生的争议; 3.因履行发生的争议; 4.因认定无效劳动合同和特定条件下订立劳动合同发
国家劳动法律关于处理劳动争议的规定: 一、用人单位与劳动者发生劳动争议,当事人可以依法申请调解、仲裁、提起诉讼,也可以协商解决。调解原则适用于仲裁和诉讼程序。 二、解决劳动争议,应当根据合法、公正、及时处理的原则,依法维护劳动争议当事人的合
劳动关系先于劳动合同,劳动关系自用工之日起建立。根据我国劳动合同法的相关规定,建立劳动关系,应当订立书面劳动合同。用人单位与劳动者在用工前订立劳动合同的,劳动关系自用工之日起建立。
可以通过下列证明确认劳动关系: (一)工资支付凭证或记录(职工工资发放花名册)、缴纳各项社会保险费的记录; (二)用人单位向劳动者发放的“工作证”、“服务证”等能够证明身份的证件; (三)劳动者填写的用人单位招工招聘登记表、报名表等招用记录
这些案件属于劳动争议案件: 1、因工作时间、休息休假、社会保险、福利、培训以及劳动保护发生的争议; 2、因订立、履行、变更、解除和终止劳动合同发生的争议; 3、因确认劳动关系发生的争议; 4、因劳动报酬、工伤医疗费、经济补偿或者赔偿金等发生