更新时间:2022.04.09
向法院申请的保全费用应由申请人先向法院预付,最后会由法院判决由败诉方承担。根据法律规定,诉讼费用由败诉方负担,胜诉方自愿承担的除外。部分胜诉、部分败诉的,人民法院根据案件的具体情况决定当事人各自负担的诉讼费用数额。共同诉讼当事人败诉的,人民
交通事故伤残鉴定费由由公安机关交通管理部门承担,但当事人自行委托伤残评定、财产损失评估的由当事人自行承担。根据规定,检验、鉴定费用由公安机关交通管理部门承担,但法律法规另有规定或者当事人自行委托伤残评定、财产损失评估的除外。
交通事故误工费一般是由主要负责方承担。因交通事故造成他人损害的,应当赔偿医疗费、护理费、交通费、营养费、住院伙食补助费等为治疗和康复支出的合理费用,以及因误工减少的收入。
交通事故的各项费用由下列主体来付: 1、对方肇事者全责的,应当由对方承担全部责任; 2、对方不是全责的,按双方的责任比例承担各项费用; 3、如果购买了相应的汽车保险的,先由保险公司进行赔付。
乘坐朋友车出事故,损失应该由事故责任方来承担。乘坐朋友车属于好意同乘,依据交警做出的事故责任认定书,如果责任属于他方当事人则由肇事者承担即可。如果乘坐的机动车驾驶人有责任的,应当减轻其赔偿责任,驾驶人存在故意或者重大过失的除外。
一、直接财产损失直接财产损失是指道路交通事故造成的财产利益的直接减损。通常包括车辆、随身携带财产损失、车载货物损失、现场抢救、善后处理的费用等。 二、间接财产损失间接财产损失是指道路交通事故造成的财产利益的间接减损通常包括停运等损失,受害人
交通事故中的交通费一般是由承担事故责任的人来赔偿。但一般的伤亡、财产损失应由保险公司依法在机动车交通事故责任强制保险责任限额范围内予以赔偿,然后是商业保险,不够的由侵权人承担。
属于该机动车一方责任的,先由承保机动车强制保险的保险人在强制保险责任限额范围内予以赔偿;不足部分,由承保机动车商业保险的保险人按照保险合同的约定予以赔偿;仍然不足或者没有投保机动车商业保险的,由侵权人赔偿。
过错方承担。公安机关交通管理部门应当根据当事人的行为对发生道路交通事故所起的作用以及过错的严重程度,确定当事人的责任。 (一)因一方当事人的过错导致道路交通事故的,承担全部责任; (二)因两方或者两方以上当事人的过错发生道路交通事故的,根据
《道路交通事故处理程序规定》第六十条规定,交通事故责任的承担规则如下: 1、因一方当事人的过错导致道路交通事故的,过错方承担全部责任; 2、因两方或者两方以上当事人的过错发生道路交通事故的,根据其行为对事故发生的作用以及过错的严重程度,分别
交通事故责任由事故责任人承担。公安机关交通管理部门根据当事人的行为对发生道路交通事故所起的作用以及过错的严重程度进行认定,根据作用大小,由事故责任人分别承担主要责任和次要责任或者同等责任。