更新时间:2021.12.20
法定代表人欠钱不能让公司还。公司与公司法定代表人是相互独立的法律主体,二者财产及债务不能混同。 公司只对公司债务有偿还的责任。因此法定代表人所欠的债务,公司是没有义务偿还的。 但如果法定代表人在公司里有股份的话,是可以要求执行公司股份用于偿
分公司不具有独立的法人资格,分公司和总公司的法人都是总公司本身。由于分公司不具有独立法人资格,也就不存在法定代表人,而只有负责人。分公司的负责人和总公司的法定代表人可以由一个人担任。
公司欠款不能执行法定代表人的财产。因为对于公司的债务只有公司才有义务承担,法定代表人对于公司的债务是不承担责任的; 即使法定代表人是股东的,也仅以出资额为限或者以持有的公司股份为限对公司债务承担责任,也是不可以执行法定代表人的财产偿还公司欠
公司人格混同是公司人格与股东人格或其他公司人格完全混为一体,使公司成为股东或其他公司的另一个自我,形成股东即公司或公司即股东的情形。公司人格混同的表征为财产混同、业务混同和人员混同等。公司人格混同严重损害了公司债权人的合法权益,违反了公司人
法人个人欠钱跟公司没有关系。公司是独立法人,公司债务由公司独自承担。公司是企业法人,有独立的法人财产,以其全部财产对公司债务承担责任。公司的法定代表人仅仅是处理公司事务的代理人,对公司的债务不承担责任,但是如果法定代表人是公司的股东,则需要
股东的个人债务与公司没有关系,股东的个人债务应当由其个人财产偿还,公司的财产只对公司的债务承担责任,但是股东享有的该公司的股权可以作为其财产进行评估、拍卖,然后就所得价款用于清偿债务。
公司的法定代表人不是必须要和公司存在劳动关系的。法定代表人可以与公司签订劳动合同,建立用工关系,但也可以仅代表公司对外行使权利、履行义务,不作为劳动者与公司签约。
公司法定代表人理论上是老板,但实际情况并不都是这样的,有的私营企业为规避责任,法人代表并不是实际控制企业的老板。依照法律或者法人章程的规定,代表法人从事民事活动的负责人,为法人的法定代表人。
公司欠款不可以执行公司的法定代表人,公司作为独立的法人,享有独立的法人财产,以其全部财产对公司的债务承担偿还责任,法定代表人一般不需要对公司的债务承担责任。
公司以自身财产对公司的债务承担责任,变更法定代表人,对公司的债务没有任何影响。 根据《公司法》第三条规定,公司是企业法人,有独立的法人财产,享有法人财产权。公司以其全部财产对公司的债务承担责任。 有限责任公司的股东以其认缴的出资额为限对公司
法定代表人行为并不是必然代表公司,而是仅在其职务权限范围内的行为代表了公司;其作出的权限外行为是不能代表公司的。《民法典》规定,法定代表人以法人名义从事的民事活动,其法律后果由法人承受。
子公司和母公司各以自己所有财产为限承担各自的财产责任,互不连带。母公司、子公司各为独立的法人。虽然子公司处于受母公司实际控制的地位,许多方面都要受到母公司的管理,但法律上,子公司仍是具有法人地位的独立公司企业。