更新时间:2022.07.27
人民检察院直接立案侦查案件指按照管辖的规定,由人民检察院直接立案侦查的贪污贿赂犯罪、渎职犯罪;国家机关工作人员利用职权实施的侵犯公民人身权利和民主权利的犯罪以及经省级人民检察院决定立案侦查的国家机关工作人员利用职权实施的其他重大犯罪案件。
公安立案后的侦查期限为: 1、侦查羁押期限一般不得超过二个月; 2、案情复杂的,经上一级人民检察院批准可以延长一个月; 3、属于重大复杂案件的,可以延长二个月。
行为人涉嫌犯罪的,对其逮捕后的侦查羁押期限一般不得超过二个月。如果是案情复杂、期限届满不能终结的案件,可以经上一级人民检察院批准延长一个月。如果是重大复杂案件,在规定的期限届满不能侦查终结的,经省、自治区、直辖市人民检察院批准或者决定,可以
刑事案件的侦查期限一般是两个月,案情复杂、期限届满不能终结的案件,可以经上一级人民检察院批准延长一个月。对于补充侦查的案件,应当在一个月以内补充侦查完毕。
我国刑事诉讼法并未对公安侦查期限进行规定,但对侦查羁押期限有详细规定。我国刑事诉讼法第八十九条规定,公安机关对被拘留的人,认为需要逮捕的,应当在拘留后的三日以内,提请人民检察院审查批准。在特殊情况下,提请审查批准的时间可以延长一日至四日。对
根据我国刑事诉讼法的规定,刑事案件公安侦查期限不得超过两个月,要是案情复杂、期限届满还不能终结的案件,可以申请延长一个月的侦查时间;对于一些重大复杂案件或者是犯罪涉及面广,取证困难的重大复杂案件等案件则可以申请再延长两个月。也就是说一般情况
根据我国相关法律规定,人民法院、人民检察院或者公安机关对于报案、控告、控诉、举报和自首的材料要先进行审查,如果认为有犯罪事实需要追究刑事责任的时候,应当立即立案侦查。
刑事案件立案侦查终结后的处理是: 1、发现不应对犯罪嫌疑人追究刑事责任的,应当撤销案件; 2、认为案件事实已经清楚,证据已经确定、充分,需要追究刑事责任的,应当决定将案件终止侦查,移送人民检察院审查起诉。
公安机关对已经立案的刑事案件,进行侦查的方式: 1、全面、客观地收集、调取犯罪嫌疑人有罪或无罪、罪轻或罪重的证据材料。 2、经过侦查,对有证据证明有犯罪事实的案件,应当进行预审,对收集、调取的证据材料的真实性、合法性及证明力予以审查、核实。
逮捕后就是侦察了,这个侦查期限一般是2个月,一般的案件可以延长一个月,也就是三个月,不过需要向上级公安机关批准,在期限届满七日前送同级人民检察院转报上一级人民检察院批准,对于重大疑难案件,是可以延长两次两个月,也就是最长七个月。
根据法律规定,对犯罪嫌疑人逮捕后的侦查羁押期限不得超过两个月,案情复杂,期限届满不能终结的案件,可以经上一级人民检察院批准延长一个月。因此,刑事案件公安机关侦查的期限一般不会超过两个月,案情复杂、期限届满不能终结的案件情况下,不会超过三个月
刑事案件立案侦查终结后的处理是: 1、撤销案件。在侦查过程中,发现不应对犯罪嫌疑人追究刑事责任的,应当撤销案件。 2、移送审查起诉。公安机关在对案件经过一系列的侦查活动后,认为案件事实已经清楚,证据已经确定、充分;依照法律规定能够认定嫌疑人