更新时间:2022.11.09
1、受害人故意。是指受害人明知自己的行为会发生损害自己的后果,而希望或者放任此种结果的发生。 2、第三人过错。是指损害完全是由原被告之外的第三人过错造成的情形。 3、不可抗力。是指不能预见、不能避免,并不能克服的客观情况所导致的损失。 4、
在以下情况中承包人和发包人都应当承担过错责任: 一、提供的设计存在缺陷或擅自要求施工单位变更设计; 二、直接指定分包人分包专业工程造成的质量缺陷; 三、提供或指定购买的建筑材料、设备等不符合强制标准等。
担保人脱保的免除责任是: 1、债权人在担保期间允许债务人转让债务的,未经担保人同意,担保人不再对未经共同意转让的债务承担担保责任; 2、债权人与债务人在担保期间协议变更主合同的,未经担保人书面同意,担保人不再承担担保责任; 3、一般担保债权
1、交强险均不负责赔偿和垫付的情形 (一)因受害人故意造成的交通事故的损失; (二)被保险人所有的财产及被保险机动车上的财产遭受的损失; (三)被保险机动车发生交通事故,致使受害人停业、停驶、停电、停
根据《担保法》及其司法解释的规定,在以下的情况下,保证人可以免除保证责任: (1)主合同当事人双方恶意串通的,保证人不承担保证责任 (2)主合同债权人采取欺诈、胁迫等手段的,保证人不承担保证责任。连带
保证人免除责任的情形具体如下: 1、恶意串通的情形,可以免除责任。 主合同当事人双方恶意串通,骗取保证人提供保证的,保证人不承担保证责任。 2、欺诈、胁迫的情形,可以免除责任。 主合同债权人采取欺诈、
保证负责任的承担方式有两种,一是一般保证,即当事人在保证合同中约定,债务人不能履行到期债务时,保证人承担保证责任;另一种是连带保证责任,即当事人在保证合同中约定保证人与债务人对债务承担连带责任。保证人
根据《继承法》有关遗嘱的无效规定,遗嘱无效的情况通常包含以下几种情况: 1.遗嘱人在立遗嘱时,不具备立遗嘱的能力,即在立遗嘱时,遗嘱人没有行为能力; 2.遗嘱人所立遗嘱不符合法律规定的形式,即遗嘱人在可以用自书形式或录音形式立遗嘱的情况下,
以下5种情况,则可以不承担担保责任。 超出“担保责任规定的时间”。担保也是有“有效期”。如果过了担保的有效期,债权人没有提起主张的,担保人对担保责任不再承担。 主合同债权人采取不正当手段,使担保人违背自己真实意愿而提供担保,担保人不承担民事
民间借贷中,债务人不履行到期借款时,保证人需要承担相应的担保责任,具体根据一般保证和连带保证,分为一般责任和连带责任。一般保证,是指当事人在保证合同中事先约定,在债务人不能履行到期债务时,由保证人承担保证责任。需要注意的是,一般保证中保证人