更新时间:2022.07.26
我国驰名商标的认定机构是商标局、商标评审委员会、人民法院。且驰名商标的认定依据为:该商标使用的持续时间、该商标作为驰名商标受保护的记录、相关公众对该商标的知晓程度等。
认定驰名商标应当考虑下列因素: 1、相关公众对该商标的知晓程度; 2、该商标使用的持续时间; 3、该商标的任何宣传工作的持续时间、程度和地理范围; 4、该商标作为驰名商标受保护的记录;5该商标驰名的其他因素。
驰名商标的认定机关是:商标局、商标评审委员会。商标局、商标评审委员会根据当事人请求和审查、处理案件的需要,负责在商标注册审查、商标争议处理和工商行政管理部门查处商标违法案件过程中认定和保护驰名商标。
商标评审委员会。商标局、商标评审委员会根据当事人请求和审查、处理案件的需要,负责在商标注册审查、商标争议处理和工商行政管理部门查处商标违法案件过程中认定和保护驰名商标。
驰名商标认定和保护规定规定了驰名商标认定的原则,即只进行个案认定和认定被动原则,驰名商标只可以在个别商标纠纷的案件中由当事人申请商标局、商标评审委员会将商标认定为驰名商标,商标局、商标评审委员会不得主动认定某商标为驰名商标。另外,商标持有者
在我国,以注册的驰名商标和未注册的驰名商标保护力度是不同的,未注册的驰商标也受商标法保护,但只能在相同或是类似商品上得到保护,已注册驰名商标为强保护,可以跨类保护,且对于位于抢注的以注册驰名商标的所有权问题做无效的时间不受五年限制。驰名商标
中国驰名商标大部分都是通过工商总局(商标局和商标评审委员会)认定。认定驰名商标应当考虑下列因素:相关公众对该商标的知晓程度;该商标使用的持续时间;该商标的任何宣传工作的持续时间、程度和地理范围等。
驰名商标的认定如有以下内容:如果在注册期间发生争议,国家工商行政管理总局商标局和商标评审委员会可以根据当事人的请求,根据具体情况,确定该商标是否构成驰名商标。同时还要考虑以下的因素:商标作为驰名商标受保护的记录;商标驰名的其他因素。《中华人
相关公众对该商标的知晓程度;该商标使用的持续时间;该商标的任何宣传工作的持续时间、程度和地理范围;该商标作为驰名商标受保护的记录;该商标驰名的其他因素。
驰名商标司法认定如下:根据《最高人民法院关于审理商标民事纠纷案件适用法律若干问题的解释》规定,认定驰名商标,应当依照商标法第十四条的规定进行。《中华人民共和国商标法》第十四条规定,驰名商标应当根据当事人的请求,作为处理涉及商标案件需要认定的
认定驰名商标应当考虑下列因素: 一、相关公众对该商标的知晓程度; 二、该商标使用的持续时间; 三、该商标的任何宣传工作的持续时间、程度和地理范围; 四、该商标作为驰名商标受保护的记录; 五、该商标驰名的其他因素。