更新时间:2022.10.17
因为工伤保险待遇引起的争议属于劳动争议,劳动争议由劳动合同履行地或者用人单位所在地的劳动争议仲裁委员会管辖。对仲裁裁决不服的可以提起诉讼,劳动争议案件由用人单位所在地或者劳动合同履行地的基层人民法院管辖。
工伤保险待遇是指工伤职工、工亡职工亲属依法应当享受的赔偿项目和标准。未参加工伤保险期间用人单位职工发生工伤的,由该用人单位按照《工伤保险条例》规定的工伤保险待遇项目和标准支付费用。
工伤保险待遇标准,又称工伤赔偿标准,是指劳动者及其亲属依法应当享有的赔偿项目和标准。用人单位职工在不参加工伤保险期间发生工伤的,由用人单位按照工伤保险条例规定,向员工支付工伤保险待遇项目和标准支付费用。主要包括医疗、一次性伤残补助、一次性工
工伤保险的定期待遇至按月发放的伤残津贴,只有一至六级伤残等级才可以享有。一至六级伤残津贴分别为:本人工资的90%;本人工资的85%;本人工资的80%;本人工资的75%;本人工资的70%;本人工资的60%。
工伤保险待遇是指工伤职工、工亡职工亲属依法应当享受的赔偿项目和标准。工伤保险基金支付以下费用:生活不能自理的,经劳动能力鉴定委员会确认的生活护理费;一次性伤残补助金和一至四级伤残职工按月领取的伤残津贴;终止或者解除劳动合同时,应当享受的一次
工伤保险待遇是指工伤职工、工亡职工亲属依法应当享受的赔偿项目和标准。具体包括:生活不能自理的,经劳动能力鉴定委员会确认的生活护理费;治疗工伤的医疗费用和康复费用;一次性伤残补助金和一至四级伤残职工按月领取的伤残津贴;到统筹地区以外就医的交通
工伤保险待遇标准是指工伤职工及其亲属依法应当享有的赔偿项目和标准。其中,赔偿项目主要包括受伤职工治疗工伤的医疗费用,以及交通住宿费、康复治疗费、辅助设备费、护理费、伙食补助费以及停工、工资等。《工伤保险条例》第三十八条因工伤发生的下列费用,
一般来说,在工伤待遇的保险待遇当中主体主要为用人单位或者是劳动者两个方面。工伤待遇主要包括治疗费、药费、住院费用,以及在规定的治疗期内的工资待遇和一次性伤残补助金等。
工伤保险的待遇主要包含4个方面:工伤医疗待遇、工伤伤残待遇、康复待遇以及工亡待遇,具体而言如下: 工伤医疗待遇包括:工伤就医期间的医疗费用、一次性工伤医疗补助金、住院伙食补助费、交通食宿费等。 工伤伤残待遇包括:一次性伤残补助金、伤残津贴、
因为工伤待遇引起的劳动争议,由劳动合同履行地或者用人单位所在地的劳动争议仲裁委员会管辖。对仲裁裁决不服的,可以向人民法院提起诉讼,劳动争议案件由用人单位所在地或者劳动合同履行地的基层人民法院管辖。
六级工伤相关待遇如下: 1、工伤保险基金按伤残等级支付一次性伤残补贴,标准为:五级伤残18个月,六级伤残16个月; 2、与用人单位保持劳动关系,由用人单位安排适当工作。难以安排工作的,用人单位应当每月给予残疾津贴。标准为:五级残疾为工资的7