更新时间:2022.12.18
无权处分合同的效力为合同有效。因出卖人未取得处分权致使标的物所有权不能转移的,买受人可以解除合同并请求出卖人承担违约责任。若是构成善意取得要件的,受让人取得该不动产或者动产的所有权。
合同上仅盖财务章一般是无效的。财务章般由企业的专门财务人员管理,可以是财务主管或出纳等。对外签订合同的,要么加盖公章,要么加盖合同专用章,而不能仅盖财产章或者发票章。
无权处分合同效力待定,经权利人追认或者无处分权人取得处分权的有效。因出卖人未取得处分权,致使不能实现合同目的的,人民法院或者仲裁机构可以根据当事人的请求终止合同权利义务关系。债权人可以请求债务人承担违约赔偿责任。
无权处分合同的法律效力待定。权利人追认之前对其不发生法律效力,当事人一方不履行义务或履行义务不符合约定的,当事人可以解除合同并要求对方承担采取补救措施、赔偿损失等违约责任。
1、依据我国民法典的规定,合同部分条款无效的,合同有效的部分是具有法律效力的,当事人应该履行有效的部分。 2、《中华人民共和国民法典》第一百五十六条,民事法律行为部分无效,不影响其他部分效力的,其他部
关于无权处分的法律规定,在《》第51条,无权处分的人在处分他人财产时,经权利人追认或无权处分的人在订立合同后取得处分权的,该合同有效。在《合同法》里,无权处分行为是一种效力待定的行为,无权处分人与相对
如果代理人签订的无权处分合同,经被代理人的追认后,是有效的。根据《民法典》第五百零三条的规定,无权代理人以被代理人的名义订立合同,被代理人已经开始履行合同义务或者接受相对人履行的,视为对合同的追认。第
无权处分合同为有效的合同。因为无权处分人无法取得标的物所有权或处置权导致标的物所有权不能转移的,善意相对人可以基于合同向无权处分人主张违约责任或要求解除解除合同并主张损害赔偿责任。根据《合同法》第五十一条的规定,无处分权的人处分他人财产,经
根据我国相关法律规定,合同原件的复印件不能作为认定合同存在的单独证据。即如果没有证据能够证明合同存在过,或者只有合同复印件、扫描件,而没有其他证据的,不能作为单独认定案件事实的依据,单单有复印件是不够的,还要找其他证据与之印证,形成完整的证
随着社会的不断进步和网络的不断发展,越来越多的人选择在网络上签订合同。网络合同属于书面合同的一种。根据合同法的规定,当事人签订合同时可以选择书面形式、口头形式以及其他形式。合同的签订要经过要约和承诺的过程,合同法对要约和承诺的生效采取到达生