更新时间:2022.09.19
1,增加工程量属于原合同内,且双方对工程结算价款有约定的,按约定价款对工程量进行结算。 2,增加工程量属于合同签订后,因设计变更或者发包方新增工程,双方可以协商重新报价,协商不一致,可以参照施工地建设部门发布的计价标准结算价款。
“总价包干”与“单价计量”及“按实结算”是相矛盾的。既然设计深度不足,以后可能发生工程量增减,不好预料哪一部分工程量出现增减及增减多少,所以包干也没有意义,对于合同双方都有风险。
工程合同无效的,按照约定结算是不合理的。工程合同无效后,其合同自始不存在,因此是不能按照约定来结算的,但工程建设已经完成了,在验收合格后,是需要支付工程款的,但因其合同无效了,就不能按照合同的约定来结算,只能参照合同的价款来折价补偿给承包人
你的包工包料合同价格属于”包干价“,书面语叫固定合同价,意思就是你提供的报价涵盖凡是业主提供的文件,包括报价范围、报价图纸以及报价文件、报价相关的邮件等所包含的工程总量,在没有业主出具重大变更的情况下
一般单价合同实际工程量超过投标的清单量这种情况称为量差,包括招标时少算、漏算和变更增加的量。一般可采取以下办法解决: 1、看合同约定。合同约定了量差的调整方式,应执行合同约定。 2、若合同没有约定,按
合同工期指发包人承包人在协议书中约定,按总日历天数(包括法定节假日)计算的承包天数,包括开工日期与竣工日期。其中开工日期是指发包人承包人在协议书中约定,承包人开始施工的绝对或相对的日期;竣工日期是指发
一、工程合同无效按照约定结算不合理。 法律规定,合同无效的结算:发包人与承包人之间的,承包人有权要求发包人支付其所支出的成本;承包人与转承包人之间的,转承包人可以直接向承包人追讨工程款。由于转包合同无
工程价款结算方式主要有以下三种:按月定期结算、分段结算、竣工后一次结算。按月定期结算是指每月由施工企业提出已完成工程月报表,连同工程价款结算账单,经建设单位签证,交建设银行办理工程价款结算的方法。分段结算是指以单项工程为对象,按施正进度将其
民法典有关建设工程施工合同优先权的规定,主要是指民法典第807条的规定。根据我国民法典的规定,为了保护建设工程承包人的合法权益,缓解基层的劳动纠纷,法律设定了建设工程施工合同当中承包人享有优先受偿权。具体来说,如果建设工程的发包人没有按照合
在司法实践中,工程结算的诉讼时效分为以下几种情况:第一种情况是工程价款确定,且付款期限明确的,诉讼时效从付款期限届满之日起算。第二种情况是工程价款确定,但付款期限不明确的,诉讼时效从承包人主张工程价款之日起算。第三种情况是施工合同被确认无效