更新时间:2022.10.20
行政复议和行政诉讼之间的衔接可以在行政复议结束,复议决定作出之后,由不服复议决定的当事人在收到行政复议决定的十五日内向有管辖权的人民法院提起行政诉讼。
行政复议和行政诉讼衔接:存在行政争议的,当事人先申请行政复议,不服复议决定的可以在收到复议决定书之日起十五日内向人民法院提起诉讼;复议机关逾期不作决定的,申请人可以在复议期满之日起十五日内向人民法院提起诉讼。
(一)性质不同: 行政复议由上一级行政机关对下一级行政机关所作的具体行政行为进行的审查,属于行政行为的范畴,所有过程都在行政系统内部进行;而行政诉讼则是人民法院对行政机关所作的具体行政行为实施的司法监督,是一种司法行为。 (二)受理机关不同
区分行政复议与行政诉讼的方式: 1、行政复议由行政机关受理,行政诉讼由法院受理; 2、行政复议适用行政复议程序,而行政诉讼适用行政诉讼程序; 3、行政复议处理行政争议属于行政行为,人民法院处理行政诉讼案件属于司法行为。
若相关法律、法规没有将行政复议规定为行政诉讼的前置程序的,则当事人可以在行政复议与行政诉讼之间自由选择;如果法律、法规有限制性规定的,则当事人只能按其规定先申请复议,再提起行政诉讼。
两者的区别是: 1、二者受理的机关不同。行政诉讼由法院受理;行政复议由行政机关受理。一般由原行政机关的上级机关受理,特殊情况下,由本级行政机关受理。 2、二者解决争议的性质不同。人民法院处理行政诉讼案件属于司法行为,适用行政诉讼法;行政机关
行政诉讼中复议机关应诉的方式是具体包括在规定期限内进行答辩、提交答辩状、确定出庭应诉人、提交有关的证据材料等。行政机关若是在法定期限内不提出答辩状的,不影响人民法院对案件的审理。
二者的区别: 1、审理机关不同。行政复议是由作出具体行政行为的行政机关的上级行政机关审理,而行政诉讼则是由作出具体行政行为的行政机关所在地的人民法院审理。 2、法律依据不同。行政复议依据的是《行政复议法》及《行政复议法实施条例》,而行政诉讼
行政诉讼与行政复议的区别是:行政诉讼是由人民法院受理的,而行政复议是由行政机关受理。一般由原行政机关的上级机关受理,特殊情况下是由同级行政机关受理,法院审理行政诉讼案件是属于司法行为,适用行政诉讼法。行政机关在处理行政争议是,属于行政行为的
根据我国行政诉讼法,除非法律、法规规定必须先申请行政复议的,行政争议当事人可以自由选择申请行政复议还是提起行政诉讼。行政复议已经被依法受理的,当事人在法定复议期限以内不得提起诉讼;行政诉讼已经被依法受理的,则不得再申请行政复议。
如果法律、法规没有限制性规定的,不行政复议是可以直接提起行政诉讼的。如果法律、法规规定应当先向行政复议机关申请行政复议、对行政复议决定不服再向人民法院提起行政诉讼的,则不可以直接提起行政诉讼。
先行政复议后行政诉讼是指,在某些案件情况下,必须先申请行政复议才可以提起行政诉讼,也叫复议前置。复议前置的案件包括对已经依法取得的土地、矿藏、水流等自然资源的所有权或者使用权不服或者对勘定、调整或者征收土地的决定不服等情形。